21世纪基督教释经学

—— 格兰-奥斯邦

附二意义:解决之道

附二意义:解决之道

第1章 情境
Part 1 一般释经学

第1章 情境

要认真研究圣经,第一步就是要衡量一段经文所处的整个情境(译注:在本书中,context译为情境、处境、上下文等)。倘若没有掌握整体的情形,就进行分析,这样开始的第一步,就注定解释必不准确。离开情境,话语就失去意义。如果我说:「你的一切都要拿出来给它。」你一定会问:「『它』是什么意思?」「我要怎么作?」若不说明所处的状况(situation),这个命令就缺乏内容,变成毫无意义。在圣经中,上下文提供了经文所处的状况。事实上,离开了情境,意义就不复存在,所有的只是几个可能的意义。例如:有人大声用英语说:「Right」。但作为听者的你,又怎能知道这话的意思呢?说话的人可能是说:「写(write)下来」,或「往右边(right)看」,或「举行这个仪式(rite)」,或「对(right)」。没有了情境,任何一个意思都有可能是对的。

在研究圣经的时候,有两方面必须先行考虑:历史情境与逻辑情境。第一个范畴,就是研究该卷书导论方面的资料,以判断该书面对的状况。第二个范畴,是用归纳法追踪一卷书的思路发展。仔细分析一段经文之前,这两方面都必须弄清楚。历史与逻辑情境提供了骨架,一段经文的深刻含义必须建立于其上。若骨架不强,解释的建筑必然会崩塌。

历史情境

一卷书的历史背景资料,可以从几种资源取得。最容易到手的,就是较佳注释书中的导论。许多这类注释书都有相当详细的摘要,说明各项问题最新的研究成果。最好是参考近日出版、研究深入的著作,因为最近数十年来资讯爆炸惊人。较老的著作不会提供令人兴奋的考古学发现,或近年有关圣经背景资料的新理论。旧约或新约导论也有很大的帮助,因为它们处理的范围较单卷的注释书更广。第三种资源为字典与百科全书,其中的文章不但讨论书卷,也讨论作者、主

题,和背景问题。考古学与地图让我们能掌握一卷书背后的地志。像约书亚记或士师记等历史书,这方面的资料就非常重要。旧约或新约神学著作〔如:赖德(GeorgeLadd)的著作〕常让我们明白单卷书的神学。最后,介绍圣经时期习俗与文化的书也很有价値,能澄清经文特别强调之事的历史背景。

这个步骤是收集第二手资料,作为解释经文的准备(在开始解析研究的时候会用到)。从这些来源得到的资料,并不是最终真理,却像一张蓝图,是基本计画;当解释的建筑最后搭起来的时候,这个计画可能会更动。这些概念都是别人的,我们以后仔细研究,或许会得到不同的概念。这种预先研读有其价値,使我们能远离二十一世纪的角度,对于经文古代的情况产生更强的警觉心。在此我们需要思想几方面:

1.从某方面来说,作者的问题对历史批判研究比较重要,对用文法与历史来作解析,好像不太相关。可是,这一点仍然可以帮助我们从历史来看一卷书。举个例子,在研读小先知书的时候,我们必须知道阿摩司或撒迦利亚是在什么时候、向哪些人工作,才能明白他们话语背后的状况。

2.写作曰期也是一种解释的工具,使读者能解开经文的含义。如果但以理书是在马加比时期写的,意思便截然不同。如果雅各书是写给公元一一◦年之后分散的团体〔如:狄比留(Dibelius)的理论〕,解释也会不同。针对这两个问题,我都持传统立场,这立场与我对经文的解释密切相关。

3.经文的对象,在文意上也扮演很重要的角色。他们的境遇决定了该卷书的内容。先知书背后的状况(例如以赛亚时代全国的情形)深深影响这些书卷信息的了解。希伯来书究竟是写给犹太人,还是外邦人,或是溷合的教会,在解释上的确有区别。事实上,最后一类人的可能性最大,不过信中谈到的是有关犹太人的问题。

4.在这四方面中,目的主题对解释最有帮助。在研读任何一段经文的时候,我们对于该卷书面对的问题和环境,都要有基本的知识,也要知道作者是用什么主题来谈这些问题。直到最近,注释家才开始研讨个别书卷的圣经神学。可是这是极有用的解释工具。倘若注意到一卷书的整体观点,对于其中个别声明的解释,就更容易准确。

从这些来源得到的资料,可以作为一种过滤器,将个别经文在其中滤过。在详细的解析与研读经文之后,这些预备资料或许会需要修正。它的目的是将解释的定律规范得更窄一些,让我们所提的问题更恰当,强迫我们回到原初作者的文化,以及经文背后当初的状况。这样,我们就不至于将二十一世纪的意义读入第一世纪的用语中。

逻辑情境

实际来说,逻辑情境是解释最基本的要素。我告诉班上的学生,如果有人打瞌睡,没有听到我问的问题,而倘若他/她回答「情境」,可能有一半答对的机会。这个词本身对经文的影响是一系列的。最佳的图解方式,就是一连串的同心圆,以经文为中心,向外扩展(参图1.1)。

愈靠近中心,对经文意义的影响力愈大。例如,辨认文学的文体类型(genre),可以帮助诠释者认出何为比喻、,可是这一点比不上其他经文对该段经文的影响力。比方说,我们可以辨识出启示录是启示文学;虽然两约之间与希腊的启示文学都可以提供重要的类似之处,但是启示录大部分象徵乃是取自旧约。从另一端来看,一个词彙或观念的意义,最后的仲裁者为其直接的上下文。保罗在腓立比书第一章中用的词,与他在肼立比书第二章中的用法,不保证一定相同。因为语言的运作本来就不是如此;每一个字都有许多含义,作者的用法要视当时的上下文而定,与前一段中的用法无干。aphiemi—字是很好的例子,在约翰福音十四章27节为「我留下平安给你们」,而十六章28节则为「我又离开世界」。两者不能互相解释,因为用法正好相反。在第一处,耶稣给门徒一样东西;在第二处,他则是将一样东西(他自己!)从他们当中拿走。而「赦免」一义,我们更不能按平常的用法来理解(如:约一一9)。其他经文能帮助我们了解语意范围(semantic range,这个字可能有的不同含义),惟有当时的上下文足以限定可能性,指出实际的意义。

图1.1逻辑情境

图1.1也将以下几章包括在内。一般所谓的「归纳法査经」包含几个层面,就是将整卷书作图表,并分析一个段落。归纳法一般是指个人对一段经文专心的研究,不使用其他工具书(如注释书)或资料。我直接进入经文,对它的含义自己下结论,而不是借用别人的结论来了解。这种掌握批判力的方法,使我在必须用注释书和其他材料进一步深入研究经文时,不致过分受到它们的影响。我必须先有定见,再与其他人的结论互动。否则的话,我只是复述别人的意见而已。现成的资料带我进入经文背后的历史情境,而我自己归纳式的研读,则是给我初步的资料根据,来评估各种注释书(「初步」一语极具关键,必须强调;因为研读工具书能够为自我原有的决定提供深度,经常又会作出修正)。1

一、整体的研读:一卷书的图解

过去三、四十年中,文学批判对圣经学界作出了宝贵的贡献。过去注释书提倡的,是个不平衡的方法,过分强调单字研究,甚至字与字之间都显得没有什么关联。然而,文学批判却指出,除非从整体来看,否则各部分就没有意义。惟有先顾及整体,然后才能针对其中各部分、按著中心信息来研究。实际而言,释经的过程可以简述如下:第一,将整本书作成图表,初步分析它的思路猗向;接下来,专注于每一部分,察究论证的细节;最后,再重新调整全卷的思路发展,使其与各部分息息相关。我们的注意力从全书开始,转到主要的部分,再转到其中的段落,最后达到个别的句子。

阿德勒(Mortimer Adler)和査尔斯•范道伦(Charles VanDoren)合写的名著《如何阅读一本书》(How to Read a Book, 1972:16〜20),探究阅读的四个阶段:(1)基础阅读,重点在辨认其中的用词和文句;(2)检视阅读,就是综览全书,找出基本的架构和主要思想;(3)分析阅读,对全书作深入的研究,尽可能彻底明白其信息;(4)主题阅读,即将所得的信息与其他类似书籍作比较,对主题作出第一手的详细分析。前面两个阶段是归纳法,后面两个则是以研究为取向,不单用到原来的文本(原著),也用到次要文本(对该书的解释,或其他人所写相关的书)。

本章要探讨检视阅读法。阿德勒和査尔斯•范道伦将这个方法分为两个途径(1972:32〜44)。第一,翻阅介绍部分(序言、目录、索引),并浏览主要的篇章与段落,以明白全书基本的进展与中心思想。就圣经的一卷书而言,这就包括前言与各段的标题(如果用研读本圣经),再加上熟读重要的几章(如:罗一、三、六、九、十二)。第二,速读全书,不要停下来思想个别的段落或难明的观念。这方式使我们可以明白并记住全书的要点,不致立刻迷失在一些细节中。

我要将这种调查式阅读法的范围再扩展一些,把结构发展也包括在内;我称之为「书卷图解法」(Osborne and Woodward 1979:29〜32)。这时候最好用一本分段良好的圣经。我们必须记住,章节并没有得到默示。事实上是到了一五五一年圣经才分成节,有一位巴黎的出版商,名叫司提番那(Stephanus),他用了六个月将全本圣经分成节,然后出版了他最新的希腊文版。根据传说,司提番那是骑在马背上作这件事,而他分节的依据,是马行进时对他笔的震动!问题是司提番那的工作十分肤浅匆忙,因此很多判断都是错误的。但后来司提番那的版本普及各处,以致没有人敢擅自更动,他的分法便一直沿用到如今。司提番那对章节的分法虽然常有问题,今日一般人却以为他的判断乃是正确的,于是在解释各章各节时,便不顾及上下文。所以,我们在决定意义时,绝不可倚赖经节的区分。分段乃是了解各卷书思路发展的要诀。2

我教导教会团体查经法,时常发现,对初学者而言,最困难的事就是速读每一段,写下重点。大家很容易一头栽进细节,却不懂得鸟瞰全章。在这一步,我们需要从整体来看,学生应当学习用一两分钟的时间(速)读一段,然后用六到八个字来作这一段的摘要。如果我们读得太细,摘要就会只反映全段的前几节,而不是整段。这种错误会使整个研究偏差。因此当力求概括全段。在图1.2和1.3中,我用约拿书和腓立比书作例子,以说明这种方法在新旧约都可使用。3

如约拿书的图解所示,按照顺序,以简短的话囊括每一段,只要顺著摘要看,就可以感受到全卷的思路。而综览整个图解,全书的轮廓便一清二楚。例如,我们很容易看出,第三章成就了第一章原初的目的,就是到尼尼微的使命,以及百姓的悔改。因此,全卷有两处平行,第一与第三章,第二与第四章。再者,重点为后一个平行,因此约拿书的要义不在于宣教,而在于约拿(和以色列)对神的态度,和对神要怜悯之人的态度。第四章是「故事的精髓」,教导神的怜悯。

图1.2约拿书的图解

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
1-3 传道的命令:违逆与逃避 1-5 祈祷:约拿的痛苦 1-3 上二度命令:约拿顺服 1-4 约拿发怒;神发问
4-12 神的风暴;水手的惧怕 6-9 祈祷:约拿的信心 3下-9 传道与尼尼微的悔改 5-8 神的教导(1):蓖麻枯萎,约拿发怒
13-16 水手顺服,抛约拿入海 10 约拿被吐出 10 神的赦免 9-11神的教导(2):神的怜悯
17 大鱼呑约拿入腹      

如果我们将第四章定为「约拿的忿怒」或「忿怒得到回答」,就会错失了要点,即:约拿学到了神赦免的意义。所以,每一段标题都必须抓住该段的要义。不过,我们也必须记得,这只是预备性的综览,在仔细分解之后,若有需要变更之处,还要修改。像约拿书或腓立比书的长度,作综览大约需花四十到四十五分钟。4

现在让我们更深一层,一步步探索如何制作图解。

第一步:速读段落最有效的方式,是拿一枝笔。一面读,一面写下摘要。这样作最能专心。速读一段经文(或稍为仔细去读),最大的问题是心思不集中。我常发现,读完一段之后,我的心却在想当时面对的问题,或当天要作的事,结果必须重读一遍(有时几遍!)。如果我边读边记,强调第一印象,就比较能专心。还有,如果以一句话作摘要嫌不足,我就抓住那段思路的进展(如,腓四4〜7—连串的劝勉;见图1.3)。这时,速读并写笔记的方法便有助益。这步骤的价値为:所作的图解成了地图,可以追踪整卷书的走向。以后再仔细研读各个段落时,我可以一眼就断定某句声明前后的思路。

第二步:在图解全卷之后,就可以回头检査,寻找全书各段中思路进展的模式。我们需要寻找段落之间思路中断之处,并且用单线作记号表示出来(参图1.3)。内容类似的段落组成全书的大段,这样便能看得更准确。有些思路的改变很容易看出,如从保罗对自己的评语(一12〜26)转为论腓立比的情形(一27〜28),或进一步从腓立比人的情形转而称讚提摩太和以巴弗提(二19〜30)。有些改变则不太容易察觉,如从谦卑的提醒(二1〜11)稍微转向警告(二12〜18),或将四章1节与三章17〜21节相连,而不与四章2〜9节相连。至于最后一点,读者暂时只能猜测原因,等到仔细解析全书之后,才能完全澄清。

这就是我为何将约拿书和腓立比书都放在这里的原因。约拿书是圣经中大纲与章的分段符合的少数几卷之一,可以成为简单的范例。

图1.3腓立比书的图解

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
1-2 问安 1-4 合一与谦卑,不自夸
5-11 基督谦卑与高升的榜样
1-4上 有关犹太派基督徒的警告
4下-6 保罗辉煌的资历
1 站稳
3-8 感恩:为相交与分享
9-11 祈祷:为他们的爱心与分辨力
12-13 责任与神赐的能力
14-18 作见证,不埋怨、不相争
7-11 为基督看一切为有损
12-14 竭力更多得著基督
15-16 听从的呼吁
2-3 祈求合一
12-14 他的囚禁使福音广传
15-18上 因敌人播扬福音而欢喜
18下-26 无论得释或殉道都将欢喜
19-24 称讃提摩太真正的关心
25-30 称讃以巴弗提不顾性命
17-21 真假教师的对比 4-7 劝勉:喜乐、温柔、为挂虑祈祷
8-9 思想美事并且去行
27-30 虽遇逼迫仍然同心合意     10-13 喜乐与满足,因他们的分享与基督的预备
14-19 喜乐与满足进一步的解释
      20-23 颂荣与最后问安

约拿书中惟一的问题,是一章17节究竟是第一章的结论,还是第二章的引言。腓立比书就复杂得多,需要更仔细的思想;'是教导式的题材,不是故事或叙述(如约拿书)。这类文字的分段常较突兀(如腓二25〜30,三1〜6),全书的进展也不容易确定。不过,这两个例子的作法,都可以帮助学生了解整卷书的思想进展。

另外一个困难,是找出模式改变的方法。虽然圣经每一段的组织都有意义,但思想模式却往往不容易辨识。司陶特(Douglas Stuart)说:「模式的分辨,在于寻找一些主要的特点,诸如发展、继续、独特的片语形式、中心或枢纽的字、平行、对偶交错(chiasm)、含摄(inclusio)等重复或进展的模式。模式的要诀常是重复进展」(1980:36;强调字为原书所有)。华德•凯瑟(WalterKaiser)提供了更详细的说明,列出八个发掘思想单位「接缝」的「线索」(1981:71〜72):

1.重复的名词、片语、子句,或句子,可以成为标题语,引介各个部分,或成为末尾的结语,结束每个段落。.

2.文法常可提供线索,如转接的连接词或副词;例如:「后来、所以、为此、但是、然而、同时」,和希腾文的oun,de,kai,tote,dio。

3.修辞设问常代表转向新的主题与段落。这类问题有时相连成串,将整个论证或一个段落往前带动。

4.时间、地点,或背景的改变,是一种常用的技巧,表示新主题与段落的出现;尤其是在故事中。

5.称谓的改变,通常特意显示:注意力已由某个圑体移到另一个团体;这是最重要的技巧之一。书信式的文字中经常使用。

6.动词的时态、语气等的改变,甚至主词或受词的改变,也可能是新段落的线索。

7.钥字、命题,或概念的重复,暗示一个段落的范围。

8.偶尔,一段的主题会在该段的标题语中出现。在这种特殊状况下,诠释者只需要确定:该段所有的内容都包括在作者明示的目标之内。

9.在我们速读各段、写摘要时,这些基本的模式中断方式颇有帮助。既知道这些可能性,在制作图表的时候,就可以判断思路的转折。甚至在作更详细的解析时,这些中断方式也有用处。

第三步:最后一步是再将各段区分成大单位,以双线来表示。教导类的书卷,如腓立比书,这样做格外有价値。这个过程与前一步差不多,可是思想的单位比段落更大,乃是建造在第二步之上。

然而,这个方法对诗篇与箴言并不适用(个别的诗篇或许可以使用,但是整卷却无法採用)。虽然许多人尝试将诗篇用不同的方法分类,但是以主题来架构的模式太过肤浅。箴言也相彷;直线型发展的部分(如第一〜九章,或三十一章)可以用图解,但是箴言的收集部分,却无法从整体的角度来研究(参本书第八〜九章)。

再者,或许有人会问,这个方式对很长的书卷(如以赛亚书或耶利米书)是否适用?这个问题问得有理。虽然长书卷的图解比较难,但是我衷心相信,这样作很有帮助。容我用一卷书作例子。这卷书不算最长,却是圣经中最困难的部分之一■,那就是启示录。我不作整个图表(请读者自行尝试),而是讨论其结构的暗示(第二、三步)。我们在经文里面寻找模式时,可以看出启示录的组织是天与地之间循环出现。细读启示录就会发现第一、四〜五、七(十)、十四〜十五,和十九章1〜10节是天上的情景,而第二〜三、六、八〜九、十一~十三,和十六〜十八章是发生在地上的事。结论部分(十九11〜二十二2)则将天与地结合起来。此外,在这个轮转的模式中,天上的景象主要是讚美与敬拜,而地上的景象则是愈来愈溷乱、痛苦,神的审判也愈发加重。这个模式最佳的证明,是印、角,和碗的关系。用归纳法的表,我们可以看出,组织模式是相同的。因此,印、角,和碗乃是以循环来组织,特色是审判与毁灭逐渐加强(受影响的程度,六8为地的四分之一,七7〜8为三分之一,十六3〜4为全地)。天上与地上景象的对比,指出全书具合一的主题,即神的主权(垂直方向),并导致水平方面,就是要求教会信靠神,无论目前与未来的苦难为何。5

我要再度强调,这只是初步的大纲,还不是最后的。它代表读者的观点,但不一定是原作者的看法(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)。我们必须承认,自己的前提很容易影响对经文的看法。在归纳法的过程中,读者扮演关键性的角色,而若要明瞭作者原初的设计,就必须更进一步研究。然而在解释的过程中,归纳法仍然具有极大的价値,因为能够提供观点。

图1.4以弗所书一章5〜7节文法图解

二、部分的研读:段落的图解

若要像解析较大的单位(一卷书)一样,来图示较小的单位(段落),垂直图比前述的水平图更好用,因为单位小。对不熟悉原文的人,我推荐使用新美国标准圣经(NASB)或英文标准译本(EnglishStandardVersion,ESV)来进行这一类研究。这两个译本虽不如其他译本流畅,可是十分讲究直译,因此最接近希伯来文或希腊文,让我们更清楚看出圣经作者原初的写作模式。图解的样式可以有几种(我们将用弗一5〜7作实验)。许多希腊文解经课都使用复杂的图解(参图1.4),每一个词都要放在它所形容的字底下,两者的关系也要说明(参Grassmick)。戈登•费依(Gordon Fee 1983:60〜76)提出句子流程解析图(图1.5),和文法分析图类似,但没有那么复杂。两者都将主词、述语,和受词放在一页的左角,而将附属词彙缩排,放在所修饰的字或片语底下。戈登•费依建议用注解来说明文法的判断,而用颜色来标示重复的字或主题。然而,有很大的部分是更详细演绎研经的成果,可能得留待稍后的分析。

图1.5以弗所书一章5〜7节的片语或句子图解

我喜欢较简单的方块式图解(图1.6),过于字或片语的图解(图1.4和1.5),因为可以表达子句的层面,较能全面呈现。6另外两个方式将每个字或片语都作图示,而方块图解只图示主要与次要的子句(或长片语)。这三种图,在层次上一个比一个广——字、片语、子句;而子句则是一段话的大块结构。方块法有一些缺失;例如,它不像另外两个图那样能表达细节。然而,方块法有三项优点,足能盖过其缺点:(1)比较简单,花的时间较少;忙碌的牧师或平信徒能够持续使用;7(2)在子句结构中,大部分其他关系(诸如形容词、名词的修饰语、副词,或修饰动词的介系词片语)也能显示出来;(3)句子图解的目的,是将一段经文的思路以一目了然的方式表达出来,而不是要深究文法的细节。另外两种方式,对于目视太过复杂,无法达到这一点。在解析研究中(第二至五章),文法的细节会显露出来,可是在这样的初步阶段,讲究细节不但无助,反而有损。文法最好留到以后的过程再考究。此外,在下面的解析过程,图解就不那么重要,因为是要澄清句子当中的细节,而不是要目视思想的流程。所以,句子图解足以达到我们的目标,不需要详细的文法图解。

国1.6以弗所书一章5〜7节的方块式或直线式图解

在句子图解中,首先要作的,是区别主要子句与次要子句。我们的教育体制很少讲到这方面,实在让人讶异。在希腊文课上,我常问学生,他们最后一次上文法课或句子解析课是什么时候,大部分人从初中之后就再没有接触;有几位主修英语的学生,在大学里面也完全没有碰过!因此,我们不得不承认,我们对这方面的知识非常缺乏。

子句乃是句子中含有主词与述词的部分,例如,「我看见那个男孩」(主要子句)或「因为我看见那个男孩」(从属或次要子句)。以上两句的分别为:第一句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句子,而第二句却不能。第一次读圣经句子,我觉得最好的办法,是向自己大声唸出每一个子句,看看哪一句为不整全的句子,哪一句可以独立。图解的整个宗旨,就是要将主要和次要的子句分别开来,以便看出思路的发展。

例如,腓立比书二章6节(参图解1.7)。我还是喜欢用直译式的译本,如新美国标准圣经,因为比较接近希腊文和希伯来文,在研经上有好处(当然,懂得希腊文或希伯来文的人,可以直接用原文圣经)。腓立比书二章6节的经文为:「那位(who),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,(却)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。」这里的「那位」引进二章6〜11节的道成肉身伟大讚美诗,因此当视为名词(第5节的「基督耶稣」)。我们开口读这一节,就会发现,「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」,本身并不能独立为一句话,所以它是主要子句(「他……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」)的从属子句。作图解时,我们将次要子句缩入半吋左右.,并用箭头指出它要修饰的子句。

虽然他曾以神的形像存在
那位..不以与神同等为一件要抓紧的事。

许多人喜欢将修饰子句缩排在所形容之字词的下面。这方法在视觉上效果不错,可是我感到颇难使用。许多从属子句是修饰一个子句的最后一个字,用这个方法会占用很多空间。此外,保罗很会用回旋式句子,例如,以弗所书一章3〜14节就是一句话,其中的结构复杂得不得了。用这种方式图解,一张纸绝对不够,需要用八尺宽的纸!我觉得比较好的方法是缩入半吋,并将箭头放在要修饰的子句底下。

图1.7 腓立比书二章6〜11节的图解,附语法关系记号

在方块图解中,有几方面需要注意(图1.7)。第一,箭头要指向所修饰的词,而从属子句或片语比要修饰的子句缩进半英吋。第二,缩排子句经常会一连串,因为会有次要子句修饰另一个次要子句的情形。这就是句子图解的主要价値所在,因为它可以使这种复杂的关系一目了然,增进我们对思路进展的了解。第三,平行子句或片语要以箭头(如果是从属的,如以上弗一章5〜6节的两个介系词片语)或直线(如果不是从属的,如第7节的两个名词)相连。以弗所书一章5〜7节有四个连续的从属关系。倘若以横接的方式来写,需要很多空间;而用箭头,就简单又有效。箭头也使我们能顺著经文的顺序,避免搞溷。8次要子句若在前面,箭头就朝下(参图1.7),若在后面,箭头就朝上(参图1.6)。

在圣经中辨认子句最有效的方式,也许是研究连接词。对圣经研究而言,这一点尤其真确,因为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经常使用连接词。我们必须问,它是否为对等连接词(以及、但是、可是、既……又……不但……而且……、不是……就是…因此、因为、于是)9——衔接平行句或主要子句,还是从属连接词(除非、之前、之后、同时、当时、自从、因为、即、如果、虽然、虽、以致、为要、除外、如同、那么、那里)——衔接修饰子句。

我们也可以陈明从属的关系,就是用一些记号来代表各种语法关係(如,T代表时间〔temporal〕,Ca代表原因〔causal〕,Cn代表让步〔concessive〕,Cd代表条件〔conditional〕,R代表结果〔result〕,Rel代表关系〔relative〕,P代表目的〔purpose〕,Me代表媒介〔means〕,Ma代表方式〔manner〕,I代表工具〔instrumental〕)。这些记号可以写在箭头旁边,如此,一眼就可以看出这段经文中从属子句的模式。我要以腓立比书二章6〜11节整首道成肉身的讚美诗作图解示范(参图1.7)。10

这个图使人一眼看出,主要的两段是耶稣的行动和神的行动。在前者之下有三个基本概念:耶稣的顺服、倒空和谦卑。在后者之下只有一个主要概念——神升高的行动——以及两个次要概念——万膝都要跪拜和万口都要承认。我们立刻注意到,这可以成为初略的讲道大纲。事实上,方块图解可以成为讲章或查经的初步纲要。在查看图中的子句模式时,也可以马上看出哪些是主要子句,哪些是次要子句(正如我们在腓二6〜11所见。图1.7)。

不过,在此要提出两项警告:第一,大纲就像图解一样,乃是初步的,仔细解析经文之后,可能需要更改。第二,句法的关系固然对判断思想的主要部分很有帮助,可是却不能自动作出判断。子句常有平行现象(如7〜8节的倒空与谦卑,或10〜11节的跪拜与承认),必须结合成为一个要点。还有一件事也很要紧,有时在作者的实际思想发展中,文法上的从属语和主要子句同样重要,甚至更重要。保罗在这方面最出名。如果从属概念有详尽的说明,就是一个记号,表示作者认为这是要点。例如,腓立比书二章2节说:「要有同一个心思、同一份爱、在灵里合一、思朝向同一个目标,使我的喜乐满足」。显然,这里最要强调的并不是使保罗的喜乐满足,而是腓立比教会的和谐;连续四个从属子句说明了带给保罗更大喜乐的途径。在讲道大纲中,要点应当是和谐,而不是喜乐。同样,在肼立比书的讚美诗中,保罗用了两个从属子句来修饰倒空(7节)和谦卑(8节),显示保罗实际上是在强调道成肉身(「成为人的样式」)。

传道人应当从直线图发展出讲道大纲。最佳的方法,是与图并排,对照重点。在这个步骤中,讲道大纲就像查经材料一样。可是我在十五章中会提出,在一篇解经讲道中,经文应当主导其架构。如果我们主控经文,勉强它来配合自己预先想好的信息,就不是在传讲神的话,而是在分享我们的想法。所以,大纲必须配合经文的架构:

一、谦卑的光景(肼二6〜8)
A.心思的光景(6节)
1.他的本体
2.他的决定
B.存在的光景(7〜8节)
1.他的道成肉身(7节)
a.他的本体
b.他的形像
2.他的谦卑(8节)
a.他的样式
b.他的顺服
二、高举的光景(腓二9〜11)
A.被神高举(9节)
1.他的新地位
2.他伟大的名
B.被人类和万物高举(10〜11节)
1.藉服从来高举(10节)
2.藉承认来高举(11节)
a.宇宙性
b.内容
c.结果

这仍然只是初步的大纲,要等到解析全部完成后,才能定案。到那时候,经文可以转变成满有动力的讲道模型(参本书第十八章;Liefeld 1984:115〜20)。不过到目前为止,我们对腓立比书二章6〜11节的研读非常有意义,不但作出了未来查经或讲道的大纲,也提供了可能的信息。除了本段,只有约翰福音一章1〜18节对道成肉身和基督的高举有如此深刻的神学反思。11在前半段中(6〜8节),三个主要子句都提到道成肉身的时刻。第一处是从负面来讲,耶稣拒绝神性的特权与荣耀(6节);接下来是从正面谈倒空与谦卑,耶稣将他的人性(「奴仆的形像」,7节,与8节相较)加在袖的神性(「神的形像」,6节)上。这种仆人基督论,成为基督徒行为的模范或准则(注意5节),高举的段落(9〜11节)因此更显得动人。我们若像基督一样「谦卑自己」(与3节比较),神就必将我们高举,分享基督的荣耀。当然,我们并没有「超乎万名之上的名」。若分享耶稣的谦卑,就将分享他的高升。

但旧约经文是完全不同的。我们首先会注意到,旧约经文缺乏从属子句。由于希伯来文不太使用连接词,图解旧约的帮助便不像新约那么大。诗体和叙事经文大多都是主要子句。在散文中,主要的连接词(即「以及」)子句占多数。所以,我们必须寻求修辞的模式,并注意思想有否改变。在这时候,直线式的图解仍有帮助,因为将句子并排。

修辞或写作模式

制作一段经文的思路结构图解时,常会碰到修辞学的技巧,也就是传达信息的文学方法。这便是概念的第三种情境,也是最后一个层面;这三个层面分别为:全卷书组织模式的宏观层面、分段的中间层面,与各段之内的写作技巧。以下四章要探讨的题目,就是这种微观的层面(经文用字的详细结构)。

我们可以参照亚里斯多德(Aristotle)对修辞学的经典定义:「讲究如何以最佳方式说服人接受某个思想的艺术」(Kessler 1982:2)。修辞学的研究,常与形式(文体)和功能(组织技巧)溷为一谈。12修辞学最经典的四种分类为西塞罗(Cicero)所定,即:虚构、编排、体裁,与记忆的技巧。风格并不在这些范围之下,因为按定义而言,「修辞批判」(rhetorical criticism)主要是在谈沟通的技巧,换言之,就是谈作者表达论点的技巧与组织f吴式。克斯乐(Martin Kessler)主张,在修辞的分析中,最重要的乃是与历史无关的一面——亦即与经文本身相关的一面(1982:13〜14)。在本段中,我採用这个观点来看经文的结构,并探究圣经作者(及其他人)用什么文学技巧来串联他们的论点(其他类型的修辞批判,参第四章的附录188〜95页)。

概念或思路之间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方式关联。但是要详细分类,却有困难。我的办法是把迈尔(B.J.F.Meyer)和莱斯(G.E.Rice),以及尼达(EugeneNida)、卢奥(S.P.Louw)、斯努曼(A.H.Snuman)、克龙捏(J.v.W.Cronje)的努力结合起来。13这种分类相当重要,因为能帮助我们研究圣经中个别的结构;对这些形式若有基本的了解,在研读不同段落的时候极为有用。所以,我将用圣经的例子来说明每一种修辞方式。

1.集合关系(collection relations,Nida:「重复」,Liefeld:「连续」)是按照要点相同的基础,将概念或事件连在一起。这是古代常见的修辞方式。拉比称它为「串珠」,常将弥赛亚的经文放在一起。这个方式可以说明希伯来书一章4〜14节,这些串在一起的证明经文分别取自诗篇二篇7节;撒母耳记下七章17节;诗篇九十七篇7节,一0四篇4节,四十五篇6〜7节,一◦二篇25〜27节和一一0篇1节。14马太福音与五段讲论,也有类似的集合;例如,在使命讲论中的末世性段落(参太十16〜22与可十三9〜13)。有时,一些看似互不相干的系列,会以标示语相连。马可福音九章33〜50节就是讲论奖赏与责罚的文集。这一段是围绕著「奉我的名」(37〜41节)、「跌倒」(42〜47节),及「盐和火」(48〜50节)来组织的。

重复的组织法,可以用在读音或概念两方面。尼达指出,希伯来书一章1节中有五个希腊字都以^开头,而/出现了五次,还有两个副词以作结尾。这是一种加强记忆的方式,也使整个声明显得更有力。类似的模式也出现在八福(太五1〜13)、约翰一书写作目的之说明(约一二12〜14),以及启示录第二〜三章给七个教会的信(其实是「制式信件」;formletters)。概念的重 复就更常见。在第八章,我们会多谈希伯来诗体的对偶形式,不过在此可以先指出,散文中的对偶形式也像诗体一样常见,新约和旧约皆然。这是圣经中最常见的修辞方式。许多解经的基本错误,是强调一系列同义词中,各个用语的不同含义;例如,约翰福音二十一章15〜17节所用不同的「爱」字,希伯来书十章8节不同的祭,或腓立比书四章6节对祈祷的不同说法。我们总要警觉,使用不同用词或片语的原因,有可能只是文学的技巧,并没有神学的含义在内;重复或许是为了强调,我们不需要去强化各个用语之间的差异。

2.因果(cause-effect)和问题—解决(problem-solution)的关係,是先有某个动作,然后有某种结果。15我们可以举无数的例子。先知对以色列的斥责,经常是採用因果方式。例如,阿摩司书二章6〜16节开始为原因(「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」,6节),接下来则一一列举罪状(6下〜13节),最后的结论为审判(或后果,14〜16节)。先知的弥赛亚应许,则可作为问题一解决的例子。问题是以色列公义的馀民与背叛者一同受苦。神为他们预备了一个解决方法:他应许「不将雅各家灭绝淨尽」(摩九8)。罪人将死亡(九10),但神自己却将「建立大卫倒塌的帐幕」(11节,这意象取自住棚节)。

与此类似的是问题-回答的模式,保罗和先知都经常使用。在罗马书尤其常见。保罗会提出一个修辞的问题(将他对手的看法表达出来),接著便回答这个错误的观点。类似的问题也引介出因信称义(四1〜2)、与基督联合胜过罪(六1〜2)、律法与罪的问题(七1〜2、13)、神的拯救意图(八31〜32),和神的公义(九19〜24,十一1〜2)等讨论。

在这个范畴内,我们也可以放入目的结果证明。这些都是在回答「为什么」。目的将秩序倒转过来,说明原初的用意,而不单单只讲结果为何。这两者(目的与结果)常常难以区分,不过诚如李斐德所说:「从神眷顾的角度来看,这两者的差异常并不重要」(1984:69)。无论我们翻译成「为了」(以未来为重点)或「因此」(以过去为重点),都是在强调神对全局的掌控。连接词「因为」常常带进类似的神学观点证明。例如,罗马书八章29〜31节说明,我们为什么可以知道「万事互相效力」(28节)。神已经预先知道他的子民,并且预定他们、呼召他们、使他们称义、得荣耀。换言之,神在掌控,所以我们能信靠他。

3.比较(comparison)是显示概念的相似之处或差异之处。最著名的例子是罗马书五章12〜21节,亚当与基督的对比;两者都作为一群人的代表(注意15节的「一人」与「衆人」),或是有罪的人,或是基督徒。我们也可以举罗马书七章7〜13节(过去式)与七章14〜25节(现在式)两种关系的辩论为例。究竟这两段是讲未重生到重生的状况,还是过去的以色列到现在的以色列的状况(Moo1986),我们必须作一判断。箴言亦有许多智慧与愚昧相对的话,如一章7节,十五章5节等(参本书第九章有关箴言的解释)。

有些学者将交替(interchange)列为另外一段,但事实上,这只是比较的另一种变化。交替不是直接的比较,而是轮流谈论人物、事件,或类别,以制造主题的比较。约翰将彼得否认主(十八15〜18、25〜27)与耶稣在亚那(19〜23节)和彼拉多(28〜40节)面前如一的勇气穿插写来,便是最佳的例子。彼得的胆小和耶稣的勇敢成为鲜明的对比。在上文所提的亚当与基督之例中(罗五12〜21),也有轮流的方式。

4.描述(description)是很广的范畴,就是用进一步的资料澄清一个题目、事件,或人物。这方法也可称为连续(参Osborne和Woodward1979:70〜71),它与重复不同,因为它将讨论「延伸」,而非「复述」。这种技巧之例,如约拿书一章4〜17节作为他逃跑(一3)的后续描写;或亚伯拉罕所蒙的祝福(创十三14〜18)在十四章1〜18节有进一步的描述。另一个例子,是基督在路加福音十四章28〜32节用了两个比喻,澄清门徒「计算代价」的重要性(26〜27、33节)。那里的信息为:若不清楚结局为何,没有人敢前来作门徒。这些比喻生动地描绘出,倘若一个人想要作门徒,却不「背起他的十字架」(27节),将会如何。基督要求人与世界完全断绝关系(33节)。

总结(summation)的原则也可放在这个范畴,因为经常是在一长段的描述之后,将全文打一个结,说明最基本的主题或结果。当然,分辨这种技巧,对判断一段经文的基本要点很有帮助。有时这类摘要出现在一段经文的头尾,例如约书亚记十二章7、24节:「约书亚

和以色列人击败的诸王如下,……共计三十一个王」。多半时候,摘要出现在最后。在历史书中,这类摘要或「接缝」,有助于题材与主题的衔接。例如,使徒行传的摘要,含括了路加最主要的神学看法,就是在教会面对的一切危难中,神的灵都能得胜。尽管有内部的分争(六;!〜6与7节)、外在的逼迫(八i〜九30与31节)、暴君的迫害(十二1〜23与24节),及异教的问题(十九13〜19与20节),但每一项摘要的中心,都是「道」的「增长」(这个术语一方面是指福音的宣扬,一方面是指其成功的结果,就是教会的增长)。

与摘要类似的,是犹太人首尾呼应(inclusio)的技巧,就是讨论到末了,作者又回来提他最初讲的观点。这个方法将一路发展过来的基本观念覆述一遍,成为整个叙述的总结。最好的例子之一为约翰福音一章18节,那里是约翰福音序言的结论,且是一章1节主题的重复,即耶稣是神的彰显,并一直与父同在。雷蒙•布朗(RaymondE.Brown)也注意到约翰的首尾呼应,如迦拿的两个神蹟(约二11;四46、54)、约但河外(约一28;十40),还有逾越节的羊羔(约一29;十九36)(1966:cxxxv)。犹太作家强调主题的另一个技巧,是对偶交错法(chiasm),就是在连续对偶的子句或段落中,将字词或事件倒转过来写。当然,旧约中经常出现这方式;以赛亚书六章10节ABC:CBA的结构便是一例。

对偶交错法在新约也很常见。隆德(Lund)认为,哥林多前书五章2〜6节,九章19〜22节,-[^一章8〜12节等处,都有这现象(1942)。雷蒙•布朗主张,约翰福音六章36〜40节和十八章28节至十九章16节都用到对偶交错法,他的论证颇具说服力(1966:276;1970:858〜59)。

5.期待的转变(shifts in expectancy)包括多种写作技巧。如尼达所说:「这些技巧的义蕴,就在于读者可以看出字的顺序、句法的结构,或一个字、词、句子颇不寻常」(1983:36)。从某方面而言,这个范畴非常宽广,可以包含修辞设问、重复法或对偶交错法。此外,

它显然与喻象语言重迭(我们将在本书第四章谈这方面)。不过,这类修辞方式超越了喻象语言,是一种破格文体(anacoloutha,如尼达的说法)。然而,这类转变在结构的强调方面算是一项重点,所以必须包括在这里。耶稣的告别谈话(约十四〜-h六)中,有许多这类转变,因为数目太多,以致有些学者认为整段没有合一性,而是一系列重迭的传统,零乱地串在一起。结果他们提出约翰福音的「循环论」,或系列编辑说,主张这些人强将合一性加在第四卷福音书上,造成困惑(opohm),就是结构的不一致。不过,最近有一篇重要的文章发表,作者魏伯斯特(EdwinC.Webster)辩道:「这卷福音书,从文学的整体来看,结构十分严密,最基本的结构为对称的设计与平衡的单位」(1982:230)。魏伯斯特注意到,第十三至十六章中有两个同心圆的段落,每一处都可分为三段(1982:243〜45)。

一、耶稣与门徒 二、门徒与世界
1.耶稣洗他们的脚;他的榜样(十三1〜20) 1.葡萄树与枝子的隐喻;他爱的榜样(十五1〜16)
2.犹大的离开(十三21〜32) 2.世界的憎恨(十五17〜27)
3.耶稣离开的对话(十三33〜十四31) 3.耶稣离开的对话(十六1〜33)

魏伯斯特主张,第十四章与十六章的主要部分有对偶交错的关係,可以用来解释重复的主题。现代读者很难看出这种转变,可是古代人却很容易察觉和了解。如果我们明白整个结构的发展,困难便消失了。换言之,这一段并没有笨拙的不协调或重复,而是仔细设计的讲论。

高潮(climax)与关键(cruciality)也属于这个范畴。前者出现在故事中,后者则在书信中,不过两者都有相同的功能,即将作者基本论点的中枢或转捩点显示出来。医治被鬼附的孩童(可九14〜29),高潮并不是神蹟本身,而是那位父亲的呼喊:「我信,但我信不足,求主帮助。」这是马可作门徒主题的中枢,也成为第18〜19节门徒失败的矫正,以及第29节信心祷告之必要前提。李斐德举了一个极佳的高潮例子,就是马太福音四章1〜10节和路加福音四章1〜12节中,试探不同的顺序(1984:63)。马太的故事,结束的高潮为世上万国的试探,这样的强调与他以弥赛亚为王的主题相配。路加则以圣殿的殿顶试探为高潮,因他的中心是圣殿,特别强调基督教来自犹太教,这是他福音书的主题之一。两个故事的高潮,都是了解神学重点的要诀。

最后,我要在此把尼达对省略(omission)的探讨(1983:33〜36)也加进来。倘若某位作者刻意删去读者预期的某一点,就造成「预期的转变」,让人惊异,也有强调作用。通常这类经文会省略特殊的字(如林前十三4〜7中的kai,或来一5、S、10前言中的koi)。但是,偶尔会出现一种情形:原来的读者能明白为何会省略掉关键的字句,可是现代诠释者却感到非常头痛;例如,「那拦阻他的」(帖后二6〜7)或「六六六」(启十三18),在解释与指认上的省略。对这两者的解释理论有上百种之多,可能我们要等到主再来,才能明白真正的意义。

第2章 文法

第2章 文法

解经(exegesis)意思是从一段经文中「找出」含义;这与「私胃#意解经」(eisegesis)不同,后者乃是将自己的意思「放入」经文中。解经的过程是释经学理论的核心,这是个复杂的过程,首先要判断作者原初的意思〔这样作的可能性,参附篇(一)、(二)〕,然后再将经文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。这项使命的两方面(意义与义蕴)不能分离,因此,意义取决于现代的观点,或诠释者视为重要的角度。然而,就释经学的整体而言,它们乃是不同的两方面,因此我们要用第二到第五章来讲一般释经学(就是找出意义——圣经「原意」为何),而用第十五至十八章来谈应用释经学(就是发掘义蕴——圣经现在对我们要说什么)。金容得(WernerJeamond)称这些为不同的阅读角度,亦即不同的目的或目标,彼此并不排斥,可以一起发挥作用,增进我们的了解(1988:126〜28)。1解经又可以细分为语言与文化两方面。前者是界定词汇或观念,这是命题式话语的要素。后者是探讨这些话语的历史和社会背景。

第二至四章将讨论语言研究的三方面。文法是本章要谈的题目,指词汇表面结构背后的语言基本法则。语意学(第三章)探讨个别的字在句子中的作用,及其意义。句法(第四章)研究句子单位的转换,以及整个信息在不同文化情境中如何发挥其意。换言之,句法是关注「转换语法」〔transformationalgrammar,丛斯基(NoamChomsky)的说法,处境的发展会改变沟通的过程〕。换言之,第二、第三章是关乎言内之意(即意义或信息)。第四章则是言外之意(经文的作用),第十七、十八章则为言后之意(经文如何影响读者)这三方面互相倚赖,并不能单独成立。不过,我们仍将分开来思考,因为它们的语言规则各不相同。诠释者在研究表面结构(句子)时,却必须同时思考这三方面,才能说明原初的含义。

当然,不明白原文的人,在处理文法和语意时,难度一定更大。以下的材料大半假定对希伯来文和希腊文有基本知识。不过,倘若不了解原文,并非完全手足无措;只是必须倚赖第二手来源,主要是翻译和较佳的注释书。我建议,不妨用底下的资料来衡量注释书。许多较古老或资讯不够充分的书,在探讨时态、语气等问题时,所作的结论可能在基本上会有错误。当注释者为某些论点争辩时,本书的文法资讯可作参考。另外一个建议,是背下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字母,然后买对照本圣经,就是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与英文并列的版本(通常在每个希伯来文或希腊文之下,都有相对的英文字)。海斯(Hayes)与贺乐戴(Holladay1982:58)建议善用经文汇编(如Strong或Young两部作品),这类书列出了英文背后的希伯来文或希腊文,并且有编码可与附篇或字典参照,其中有原文意义的说明。最后,将几个不同译本互相参照,看不同的翻译会如何翻译各段经文,也是一个办法。总之,希望以下的内容不单可以帮助有原文训练的人,也可以辅助缺乏这种背景的人。大概没有什么文字,是比本章更乏味的了。最好是把它当为遇到文法问题时参考的工具书。

初步工作:确定经文

开始认真解经之前,首先必须确定经文。旧约和新约都有许多抄本,有时读法相当不同。有两种方法可以帮助我们确定原初的读法为何:第一,经文鑑别学(textcriticism),就是比较各种读法,并决定哪一种可能是其他读法的基础。第二,要决定某些字或片语是跟著前文,或是属于后文(在研读旧约时十分常见)。古代没有标点符号,字与字之间也没有间隔。再者,希伯来文不用母音。许多时候,一个字母可以是前一个字的后缀,也可能是下一个字的前缀。有时,「在爱里」之类的片语,可能属于前一个子句(弗一4〜5,KJV),也可能属于下一个子句(弗一4〜5,NIV)。

经文鑑别学有其必要,因为每个译本对某些经文的翻译都不一样。例如,马可福音的结尾,英皇钦定本(KJV)译文较长,但是近代的译本,如标准修订版(RSV),新美国标准圣经(NASB),新国际本(NIV),和新当代圣经(NewLivingTranslation,NLT)都较短。

要判断何者为正确的读法,经常十分困难。我们必须记住,在犹太教和初期教会中,直到很晚才有专业的文士出现。在新约时期,抄写经文者都是业馀人士,所以会犯的错误可想而知。2他们会增删字、改换读法、将困难的文法变为容易。再加上目视的错误、前后倒转的字母,和刻意更改以加上重要的神学观点,或协调表面的冲突等。事实上,现代校对者能发现、纠正的各种错误,古代圣经的校订版中都会出现。

此外,经文鑑别乃是一种无法准确的科学。在一九四七年之前,旧约研究列出三大主要的经文传统:3马所拉经文(Masoretic Text,MT)由马所拉学者制定,他们是主后第六世纪到第九世纪的犹太学者,将母音加入,使口传的传统法典化;七十士译本(Septuagint,LXX)是主前第三至第一世纪的希腊文旧约译本;撒马利亚五经(Samaritan Pentateuch,SP)是示剑的撒马利亚教派正式的圣经版本。至于他尔根(亚兰文的意译本,参第十四章)、别西大(Peshitta,叙利亚译本),和武加大(Vulgate,耶柔米的拉丁译本),则被视为次要,可反映出以上主要的传统之一(参Klein 1974:59〜61)。昆兰(Qumran)书卷最初发现时,大家以为可以增强七十士译本的重要性,因为昆兰的材料中有几处「LXX读法」的字样。所以,在证据的修订方面没有什么改变。但是最近对传统看法的挑战,却使经文「类型」(type)的问题不得不重新提出来讨论。

托夫(Emanuel Tov)证实昆兰经卷与七十士译本之间的关系,不像从前所以为的那样具说服力,因为差异处相当多,甚至超过相似处,而昆兰经卷与七十士译本都有相同之处,又有经文类型的差异(1980:45〜67;1982a:11〜27)。托夫认为这些所代表的,不是经文的类型,只是经文本身而已;每一段经文都必须单独研判其外证,不能透过某种外在标准来作评估(参照以下的说明)(1981:272〜751;1982b:429〜34)。不过,他承认:「大体而言,马所拉经文的读法比其他来源更値得尊重」(1981:287)。4此外,托夫也同意,昆兰经卷在许多地方的确支持七十士译本。所以他甚至说:「在评估读法时,并没有相关的外在考量可以运用」,「在评估逆转的差异时,内在的标准是惟一可靠的标准」(1981:286,288);但这种看法太过分了。他证明了经文类型三分法只是一种假设,这一点可算相当成功;可是他却无法指出外在标准全然不可靠。所以,我们只需要承认这类结论是假说,就足够了。

一般认为,新约的经文鑑别比较稳定,因为抄本很多(超过五千),而且有不少学者出版了许多相关作品,如十九世纪末的魏斯科(B.F.Westcott)与霍特(F.J.A.Hort),和较近代的阿兰德(KurtAland)和麦子格(BruceMetzger)。抄本也分为经文类别(textfamilies)或类型,分类的根据为变动的方式,可是更常依据地理位置:亚历山大城、该撒利亚,和拜占庭。不过,虽然比较稳定,但魏斯科和霍特所提出的折衷取捨法却受到挑战,以致其结论不得不作调整。第一,倡导「多数经文」之人(诸如Pickering和Hodges)主张,大多数经文都符合伊拉斯姆(Erasmus)所译「公认经文」(TextusReceptus,TR)背后的版本〔即钦定本(AV)译文所根据的译本〕,而经文类别法忽略了许多教父所用的TR读法。虽然这个挑战应予重视,我却同意卡森(D.A.Carson,1979)和戈登•费依(GordonFee,1978)的看法,即:折衷法的理由更充分。第二,许多学者同意,经文鑑别的整个方法已经过时,需要检修,而经文类型的证据尤其可疑。今天许多人承认,其中大部分的决定都只是假说,十分主观。5我们在使用证据时,必须十分谨愼,多方考虑。

旧约与新约的经文鑑别决定方式有许多类似之处。所以,我只介绍一套标准,而用的例子则取自两约。主要必须记得一件事:任何一种标准都不能证明某种读法。所有的差异都需要经过一切标准来衡量,最可能的读法,就是最能配合所有标准的那一种。

一、外在的标准

外在的标准是与文件本身相关的规定。这些规定可以衡量各种不同读法的分佈状况,判断经文所属抄本的价値,并侦测出经文传递习惯中的「偏见」(倾向)。许多人像托夫一样,认为这种标准的价値不太大,因为这类判断只具次要性,依附于各种抄本日期与地理位置的决定。当然,这一点颇有道理,因为无论任何一本抄本,在变动上,模式的差异都相当大。可是,以研究抄本为主的人士却声称,个别读法的品质,基本上的确可以「分级」,只要承认这类决定会含有主观的成分。6当我们要研究某段经文原初究竟可能是怎样的,最好採用以下的步骤。

1.决定经文来源大致的曰期。新约比较容易做到,可是对旧约也有价値。例如,他尔根的旧约「圣卷」部分日期较晚,而七十士译本本身需要先作经文鑑别,然后才能与其他译本比较。符特万(Ernst Wurthwein,1979:114;参12〜27)与托夫(1982b:438)定出这个规定的主要例外:马所拉经文是旧约主要译本中最晚的,可是同时又是最可靠的,亦即它包含了最古老的传统。昆兰现存最古老的抄本(如:lQpHab),许多都经过大量的修改,主要是因为该圑体有特殊的神学倾向;而其中有一些(如:1QIsa)则非常准确。换言之,愈早的抄本愈可靠(两约皆然)。新约抄本的日期是很准确的科学,有些抄本的曰期相当接近第一世纪。例如,波德莫蒲草卷二(Bodmer Papyrus II,P66)有约翰福音十四至二十一章的一部分,日期大约为主后二百年,比较接近福音书写作的时间。前面已经提过,愈早的抄本不见得一定比古老的抄本更优秀;不过十分有用。

2.决定不同读法背后抄本的时间与地域之分佈。如果某种读法出现在初期教会几个重要地点的主要抄本中,就很可能是原作。当然,这必须与第一个标准配合。例如,马可福音的长结尾(十六9〜20),在亚历山大城读法(西乃抄本、梵谛冈抄本)、古拉丁文波便西斯抄本(Codex Bobiensis,itk)、几种亚米念(Armenian)抄本、及俄利根(Origen)和优西比乌(Eusebius)的经文中,都从缺。所以,大多数学者怀疑它的真实性(即它可能不属马可福音原著的一部分)。

3.决定每种读法背后抄本的系谱学关系。这是所有标准中力量最弱的,因为它是根据经文类型的理论而来。在理论上,出现于几种类别的读法,比只出现在一种类别的要强。在旧约研究中,符特万(1979:114)主张马所拉经文应当具最重的分量,若要反对某种马所拉经文的读法,需要非常谨愼。7托夫(1982b:435)却站在另一个极端,他主张没有一种版本地位在其他版本之上。大体而言,中间立场最为可取。我们应当承认抄本证据的分量,但是不要以此为惟一的决定因素。倘若马所拉经文本身包含了变动的可能理由(例如神学的偏好,或将「困难」的读法平顺化),我们就应该採用七十士译本或撒马利亚五经。有时候相当容易下结论;例如,约翰福音七章53节至八章12节所记行姦淫时被捉的妇人,所有重要的古新约版本都没有这故事,惟独伯撒抄本(CodexBezae)和后期的来源(如拜占庭经文)将它收录在内。以上三项标准强力支持删除这个故事。

4.注意抄本相对的品质。这方面又免不了有主观的成分。可是,若只是强调「相对的品质」,这个标准仍然有某些价値。我们要留意经文或经文类别中分歧的程度,也就是说,看那一些包含较短的读法、较少的神学添加,与较少的一般性错误。前面已经提到,大家认为马所拉经文比其他要好。在新约中,最好的则是梵谛冈抄本(B)。当然,这点并不能作定论,我们不至于像克兰(Ralph W. Klein)或符特万那样极端:除非逼不得已,否则必定支持马所拉经文。可是,如果所有标准都不相上下,而某个读法有马所拉经文或B在其背后,它的分量就显得重多了。

二、内在的标准

内在的标准是有关经文结构和内在清晰度的规定。当然,这些也不免受主观影响,要看读者对经文的了解为何,以及认为其中「一定」在谈什么事。可是,诚如海斯和贺乐戴所说:「这些规定虽然复杂,却是一般常识,因为主要是尝试将写作与抄写的过程翻转过来看」(1982:35)。如果我们知道变动的类型有哪些,就可以建立标准,来进行侦测。

1.愈难的读法愈有可能为原著。可想而知,后来的文士比较可能润饰难处,而不会加上困难。当然,这一点本身无法成立,因为经文出现错误的情况有很多种,而将困难的经文「润饰」,只是其中的一种。然而,倘若我们知道文士可能将经文的形式或用语写错的方式(参Metzger1964:186〜206;Klein1974:76〜84),这个规定就有帮助。事实上,许多人以这个规定为经文鑑别最重要的衡量准则。例如,后期的文士注意到腓立比书三章16节的笨拙用字(直译为:「只是要得著我们已经得到的,让我们照样前行」),而加上「照同样的原则、想同样的事」,来润饰这句跳动式的片语。这一节中,较笨拙的读法一定较可能为原著;后来的文士不可能删掉本节的后半,而造成这样笨拙的读法。

2.较短的读法较受重视。经文的添加比减少更常见。所以,如果其他方面都不相上下,较短的经文就可能是正确的。文士或会澄清主题,或会解释困难的词汇。他们常常将经文互相协调,以避免表面的冲突。最常见的增添,就是某位文士作了旁注,而下一位文士以为他是不小心漏抄了,于是把那段再抄进本文。例如,伯撒抄本的使徒行传比其他抄本长十分之一;其中几乎全是添加的材料,并非原著所有。当然,若是重复字母的脱漏,就应当选较长的段落,而这项规定也并非绝对。然而,它还是很有价値的指标,帮助学生看出哪些较可能为原著。

3.最配合作者文体及上下文的读法,较可能为原著。这通常称为本质的可能性(前二者为抄写的可能性)。托夫认为,这是最贴切的标准(1981:288)。不过也有问题,因此戈登•费依称它为「所有标准中最主观的一项」(1983:57)。一位作者的「文体」很难确认,因为学者经常使用的统计(如以一个字出现的次数,作为作者会选择的指标),很少用于像圣经这样短的作品中。作者的喜好也不那么容易掌握。所以,对于文体是否合适作经文鑑别的标准,学者的评估并不一致。上下文比较有价値,不过很少有几种读法可以靠这方面来定夺。文士常改变某种读法,使它更能配合他们对上下文的看法。

此外,这种标准常与「较困难的读法」之标准冲突,因为上下文常会成为后来文士修改的指标。托夫所举的每一个例子(如赛四十五工〜之;申三^-一1,三十二8;撒上十七8;拿一9;参1981:289〜92),较困难的规定都偏向一种读法,而上下文则偏向另一种读法。不过,正如戈登•费依所提,本质的可能性仍稍具价値,因为可以删除一、两种可能性,并强化另一些标准(1983:57)。

就马可福音的长结尾而言,除了外在的证据,这个标准也强烈反对它属于马可福音的原著。正如麦子格指出,第十六章9〜20节的字汇和文体,太不像第二卷福音书(1971:124〜26)。何况,从上下文来看也不像,因为断裂太笨拙,第8和第9节的主词改变,而第9〜10节只提到马利亚,完全忽略另外两位妇女。简言之,可能后来有位编辑将复活显现与初期教会生活的传统加进去,作为马可福音的结尾,这样比以第8节作结束较好。

总而言之,我们必须用以上提出的三个标准,来检视各种可能性。愈符合这些标准的读法,愈可能是原著。新约学者会採用「那索一阿兰德」(Nestle-Aland)经文,运用大量的结构法来深入探究外在与内在的标准(Aland1987:228〜56提供了很深入的讨论)。非专业人员可以使用UBS经文(它将读法分级),仔细研读麦子格提供的解释(1971),然后运用以上的资讯,来衡量麦子格或其他注释家的说法,不一定要全盘接受。当然,牧师们很忙,没有太多时间来作经文的确认,不过也必须知道有哪些问题,并且在有限的时间之内,尽可能选用较准确的经文。我鼓励要传讲信息的人听从李斐德的警告(不过我们在圣经研究上必须作更深入的互动):

除非会众所用的圣经与传道人所用的,在读法上有所不同,或是其上有注脚,説明有另一种读法,最好不要去提那些不确定的事。如果似乎有必要谈,我鼓励传道人每一次都要声明,这并不影响原著的真确性,而且如果某一种大家喜爱的读法必须放弃,因为另一种读法佐证较强,传道人也要説明,没有一项教义会失去支柱。有时我们会听人説,经文的差异对教义毫无影响,这并不正确。但我们可以説,圣经中若有任何教义声明受到经文异动的影响,必定还有其他的段落可以作为支持。(1984:143)

经文的文法分析

文法是个令人却步的科目。打从初中英文老师强逼我们学习动名词、感歎语,令我们如堕五里雾中开始,很多人对文法心存畏惧。但文法同时亦是沟通的建筑蓝图,让人知道言语各部分彼此的关联。实际上,文法是字义之钥,语意学分析(单字研究)以之为依靠,因为字词只有与句中其他字词发生关系之时才有意义。在接下来的讨论中,我会多举例证。

判断经文内部一致性的第一个步骤,是分析经文中各个单位或词汇彼此的关系。神学院解经学的课非常注重希伯来文或希腊文的文法,相形之下,释经方面的书或注释书讲到文法的篇幅却十分有限。近日的著作,如凯瑟、李斐德,或多克里(DavidDockery)、马修斯(KennethMatthews)、史龙(RobertSloan)的书,甚至根本没有深入探讨文法(幸好BerkeleyMickelsen的书有极佳的讨论)!海斯与贺乐戴有一章论文法,但是没有超过句法和语意学。我认为,这种避而不谈的现象有三个原因:第一,忙碌的牧师与平信徒没有时间深究,所以最好只提供他们能够或会去使用的工具书;第二,文法似乎没有句法重要,因此就覆盖在这个大范畴中;第三,出版社有页数的限制,再加上前两项理由,文法便被省略了。8

可是,我要与这些理由抗辩。如果对希腊文有相当的了解,手上又有精良的工具,如布拉斯(F.Blass)、迪伯伦纳(A.Debrunner)、富克(RobertFunk)二氏,及杜纳(NigelTurner)、慕尔(C.F.D.Moule)、哲伟克(MaxZerwick)、史坦利.波特(StanleyPorter)等人所作的希腊文文法参考书,9要作文法判断,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。何况,我们不需要研究每一个文法结构,只要研究一段经文的关键就可以了。第二个论点有一些道理,但是还不致强到足以忽视文法的地步。1(3在解经的研讨中,句子构造的确应当在最前线。不过,个别的文法判断可以作为句法研究的基础。我们要先判断hypcm:h5ri是让步分词(「虽然他是」)、原因分词(「因为他是」)、状态分词(「是」)、还是时间分词(「当他是」),才能决定腓立比书二章6〜7节的思路。罗马书五章12〜13节也相同,必须先断定eph砧是讲因果(「因为所有人都犯了罪」),还是讲前后顺序(「在所有人都犯罪之后」)。

你对希腊文或希伯来文若是一无所知,怎么办?难处虽非没有,却不是无法跨越的障碍。你可以背熟其字母,买一本对照本圣经,使用较有深度的注释。我写作这个部分的宗旨之一,就是提供基础文法的可用知识,使你能够看得出较旧的注释,对问题是否处理得好。値得一提的是,最好是使用较近期,含有最新资料的注释。但你仍可使用新美国标准圣经(NASB)或英文标准译本(ESV)作为对照,来看其他版本的处理方法。最重要的是,用文法来思考,不时诘问字与字之间有什么关连。

在此我不打算深究文法的细节。这也是不可能的事。然而,我将把大体的轮廓刻画出来,并选几个误用文法的重要例子作说明。我仍旧会将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一起看,因为需要的地方相重迭,而两者互相参照,也可相得益彰。

一、历史发展

明白语言的历史发展,对文法的正确理解十分重要。倘若不能明瞭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历史层面,就会不断误用文法。诚如卡森所言:「我们必须牢记,热力学定律(熵)在活的语言中,就和在物理学上一样有效。语言会随时间而『瓦解』:句子结构会变得更鬆散,例外增加,字形简化等等」(1984:68)。此外,周围语言的影响,也会逐日递增。圣经的希伯来文与希腊文都是例子。所以,对于这些现象的基本了解,是非常必要的。

1.圣经的希伯来文是西北闪族语系的一支,同属此语系的,还有古亚摩利文(Amoritic,见于Mad文献)和迦南方言:乌加列文(Ugaritic,见于Ras Shamra石版)、腓尼基文(Phoenician,所有方言的字母都源于它)、摩押文(Moabite主要出现在米沙石碑〔MeshaStone〕上),和亚兰文(Aramaic,耶十11;但二46〜七28;拉四8〜六18,七12〜26是用亚兰文书写)。东方的闪语也同样重要,这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所讲的话,从主前一千七百年到七百年之间,为近东世界的主要语言。这一组语言之下有亚甲文(Akkadian,主前二千前该地区的语言之源)、巴比伦文(古巴比伦文——汉摩拉比法典;新巴比伦文——尼布甲尼撒)、亚述文(Assyrian)。在圣经时代,由于这一组语系在政治与经济方面占优势,所以十分重要。这些文字在某些语言特性上都相近,如一至三个子音构成名词和动词的字根,使用前缀、后缀,或字干的变化,来表达在句中的用法。关系与时态的系统相当类似(参Moscati1969)。我们也应当将埃及文列入,旧约中亦可发现其踪迹。

所以,若要认真作旧约的解经,最主要的工具就是语言比较学。这里面还有许多待进行的工作,而运用其结论时,也要十分谨愼。因为这种研究仍在形成的过程,许多人将平行处作过分的推论。最极端的例子要数达户(Michel Dahood)的三册诗篇注释(Ancho rBible),其中每一节都找到乌加列文的平行之处。不过,这部破天荒的书却显示出以比较法来研究的潜力(参该注释最后的索引)。许多难明的希伯来字词和语法结构,运用姊妹语系可以揭开其可能的背景与意义。此外,许多片语或词汇似乎直接取自周围的宗教,因此这方法就更有价値。然而,这样作的时候,我们必须谨愼,要追寻所有的可能平行语,并选择最能回答问题者,而不是随便将就任何一个平行语(因为我们常会选最适合自己看法的!)。在释经学的研讨中,这个原则会反覆提到,因为语意研究和平行经文的使用,也会面对同样的问题。

要界定希伯来文的文法,主要的困难为:从某方面而言,我们的了解仍在起步阶段。从五经到历代志、进而到新约时期,学者仍在试图解开语言进展的阶段之谜。这就是为什么至今还没有一本周全的文法书(如Blass-Debrunner圣经希腊文的水准)面世的主要原因;许多人认为,要找出一些规则,足以涵盖希伯来文各个阶段的发展,实在太难了。不过,基本的解释定律已经成形,足以涵盖大部分的状况;我会摘要说明。

2.新约的希腊文曾经过激烈的辩论。上一个世纪许多人相信,新约是含有「圣灵」的希腊文,因为新约与古典希腊著作有明显的差异。然而,戴斯曼(AdolfDeissmann)对蒲草卷的研究钜著证明,新约的希腊文实际上是通俗、口语式的通用希腊文(Koine),即当时的市井用语(1908)。有几个人向这个理论发出挑战,主要是杜纳(NigelTurner),他主张新约是希腊文和闪族语系的独特结合(1963:9)。不过,戴斯曼理论的修订形式,仍然最能配合各种证据(参Silva1980:198〜219)。

通用希腊文时代始于亚历山大征服时期。在亚历山大之前,希腊境内有几种方言互相竞争,而雅典式希腊文(雅典人的方言,以诗与哲学出名)成为外交用语。亚历山大使雅典文成为通用语言,不过,通用希腊文中仍有其他方言的踪迹,尤其是爱奥尼亚语(Ionic)。这种古典的方言,特色是表达的微妙性,和分词与介系词系统的复杂与死板,每一种变化都有特殊的含义。各种时态和语气的使用,几近科学般的准确。然而,大部分被征服的人民在学习这些微妙的差异时,都感到有困难,而这个语言的准确度也逐渐丧失。介系词、关系和时态的微妙差异开始消失。变化的趋势是远离古典文字复杂、合成的模式,而转向分析式,更可以表达出情感。有一种变化又转向古典形式,称为「雅典化」,特色是使用早期死板的定律,可是这只限在知识分子当中。

新约的作者採用通俗的写作文体。当然,文体上仍有差异。希腊文最好的是路加、雅各,和希伯来书的作者。有时保罗的文字非常优美,而彼得前书则展现出极佳的共同语文体。希腊文最粗糙的是彼得后书、启示录,和约翰福音。

当然,除非我们明白闪语文法和七十士译本希腊文对这些作者的影响,就无法正确了解新约的用语。这个题目很困难,在此无法深究;不过,若要作全面性的研究,必须认清这两者的存在。大部分新约作者都是犹太人,希腊文是他们的第二语言,因而经常以闪语的眼光看希腊语。故此有时文法与用字可以反映出这一点。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中,原始传统的使用也反映出强烈的闪语来源(参MatthewBlack1967)。同时,许多闪语的译文,反映出闪语的来源,或七十士译本的用法。后者对文体的影响尤其深远,如路加福音一章46〜55、68〜79节的讚美诗(参Blass-Debmnner1963:3)。整体而言,承认这种影响力,避免误用文法,是很重要的(参Zerwick1963:63〜64)。

二、动词系统

1.希伯来文与印欧语言很不相同,它看重的是动貌(aspect),过于时间观念。时态有两种:完成式,强调动作已作完;未完成式,强调动作未做完。例外的是指示个体的状态或心思的动词(如「我很干净」,「我爱」),这时,完成式用来表达现在的状况。不过,就

一般的动词而言,惟有从上下文才可以看出应当译为过去式(「我曾做」“I did”)、完成式(「我已做完」“I have done”)、过去完成式(「我曾已做完」“I had done”)、还是未来完成式(「我会做完」“I will have done”)。而惟有上下文可以显不未完成式是指未来(「我将做」“I will do”)、过去重复或习惯的动作(「我习于做」“I used to do”)、现在式(「我在做」“I do”)、还是条件式(「如果我做」“if I do”)。同样,动词本身没有时间观念,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。

动词的系统以七个「字干」(stem)为中心,其名称是根据动词^阳性、单数第三人称的完成式,各字干的读法,诸如,niph!是因有前缀n-,而piel则是因中间有两个重复的子音。下文简述在文法之中,各字干在句法上的功用(取自Lambdin 1971;WaltkeandO’Conner 1990;及vander Merwe等,1999)。Qal是最基础或最简单的字干,用在及物句(「我做」)或状态句(「我老了」hMphcd较常用在被动句(「我被帮助」),有时也用在反身句(「我帮助我自己」),但有些动词只有nfpha!形式,意义却是主动的。Piel(主动)或Pual被动)字干将不及物或状态(stative)动词变为及物动词(即所谓使役动词〔factitive〕的用法:例如,「圣洁」—「成圣」;「学习」—「教导」),也用于字根为名词的动词(诸如「字」—「说」;或「福气」—「祝福(人)」),或表示结果(如:「伸展」—「散开」。但这两个字干几乎没有强化作用(这是传统的区分法hmthpad则有反身意味(「使自己成圣」)或相互意味(「彼此祝福」),但有些动词则几乎成为主动式(「为他人祈求」)。最后,Hiphil(主动)或HophaK被动)字干表示使役动词(「使成公义」),有时具许可意味(「见」^「允许见」)。

希伯来文的语气相当复杂。祈使式(语)(imperative)在形式上和功能上都与未完成式(imperfect)类似,用来表达一个简单的命令(如,「做这事」或「爱神」),而未完成式则用来表达强烈的指令(「你必须做这事」或「你必须爱主你的神」)。祈愿式(命令)(jussive)与互勉式(劝勉)(cohortative)与未完成式和祈使式,在形式上和功能上都相彷。祈愿式(命令)是第三人称的间接祈使语(「叫他去做这事」),而互勉式是第一人称的间接祈使语(「我们一起来做这事吧」)。如果两个祈使语(或祈使式后面接连祈愿式〔命令〕或互勉式〔劝勉〕)放在一起,就常有条件意味(「如果发生这事,你就做……」;参赛三十六16),或表示目的/结果(「做这事,好让我……」,参王下五10)。

不定词与分词,分别是动词当名词和形容词用。不定词的形式有两种。附属不定词(infinitiveconstruct)的功用经常与英文的动名词相彷,可以作主词用(「帮助孩子是好事」,参创二18),或作受词(「我喜爱帮助孩子」,参申十10),经常与介系词B合用,表示目的或结果(「我工作以致可以养家」);在时间子句里则与技或M合用(「当他工作时……」);在因果子句里则与min、bed、或b排合用(「因为他工作……」);在让步结构中与ba!或秘合用(「虽然他工作…」)。独立不定词(infinitiveabsolute)则是当副词用。通常具强调作用,重复并强化动词的意思(「杀而他将要杀(killinghewillkill)」,意思是「他一定会杀」,参创二17;摩九8)。独立不定词有时是用来补充动词,说明伴随的动作(「他听了并且跟随了……」),甚至可以取代主要动词,通常是祈使语(赛十四31),但也可以当作限定动词(民四24,「烧尽的火」)或名词(「牧人」、「先见」)。加上冠词,它就可以成为关系子句(参创二十六11,「凡碰著……的」),往往更独立为主要动词(如王上三3,「他献祭并烧香」),这用法的重点为持续性或不断做的动作。

2.希腊文的动词系统与希伯来文在某些方面有些类似。希腊文的特色同样是靠字的变化来表明,不是藉字的顺序或辅助动词。它也像希伯来文一样,时态并没有时间的含义,而是强调动作的种类。然而坚持惟独直述语气才具有时间含义这个传统看法的维护者,却与认为动词系统根本没有时间含义的「动貌论」(aspecttheory)拥护者,发生了激烈的论战。德克(RodneyDecker)对于希腊语文法,著作了一篇极佳的简史(2001:5〜28)。古代文法集中讨论时态中的时间含义,二十世纪初叶「动相」Ukticmsart,或作「行为类型」)概念在德国(布卢格曼〔Bruggmann〕)和英国(摩尔顿〔Moulton〕)薪现,却改变了整个景象。这概念在布拉斯一迪伯伦纳一富克三氏之文法中达到高峰,包括五个「动貌」:定点时态(不定过去式)、持续及反覆(现在式)、完成(完成式)、完成化(含有介系词前缀的动词)(1961:318,10thed.)。

贯彻整个二十世纪,这看法一直占压倒性的优势。然而语言学的圏子中却发生了沉默的改革,採取经验主义路线,对实际用法作出共时性的分析,强调描述性(descriptive)而非规范性(prescriptive)的方法。这些学者从实用的角度看待语言,把它视作沟通的工具,而非一套一套的规则。他们以现代语言学理论为基础,将动貌(以动词处境为中心的观点)和动相(客观性的行为)分开来。将这理论用于圣经研究的开路先锋共有三位学者。第一位是麦凯(KathrynMcKay),她将动貌定义为作者对于上文下理中之行为,所採取的观点(1974)。接著在一•九八七年,费宁(BuistFanning)和波特分别在牛津和雪非耳(Sheffield)大学呈交博士论文。费宁试图将动相(他称之为「关乎程序的性质」)和动貌结合为更大的架构。史坦利•波特则把动貌论视作思维转换,必须取代动相,增补是不足够的。对他来说,所有时间含义都是由其他语文成分负担(如:现在、当时等副词,或更广的上下文),动词不过是反映作者对该行为的观感而已。他们的论点是,动词的语汇单位(lexeme)在字义的层面上(即其形式),是没有时间概念或行为类型的(即其功能)(Decker2001:29〜59)。

且看看依照动貌论,时态是如何运作的(按Porter1994:21〜26)。完成动貌可见于不定过去式,所述之行为被视作「完整而无明显特徵的过程」。未完成动貌可见于现在式(及未完成式,被称为「增益的现在式,有第二种的语尾」),行动被视作正在发生或在进行之中(不拘时间处境)。状态动貌可见于完成式(及过去完成式),行动被视作「特定(但经常是复杂)的事态」。他又基于言谈分析(discourseanalysis),增添一个实用动貌(pragmaticaspect),列出受各时态所界定的三个「言谈水平」:不定过去式提供背景(background,言谈的叙事基础),现在式提供前景(foreground,介绍关键性人物和重要事件),完成式提供正景(frontgmund,上下文中各别而复杂的特徵)。

费宁和史坦利•波特认为动词时态在语汇形式上,本身并没有时间含义。所有含义都是在广泛的结构情境中,藉各形式之相互作用而加诸其上的。我相信他们的看法大致上是对的。只是史坦利•波特提出思维转换,要取代所有的传统分类,却是过甚其辞了。动词当真是在这些界限之中使用,亦在特定的情景中负担这些功用。因此布拉斯-迪伯伦纳一富克三氏,以及其他学者所提出的分类,是依然有效的。我在撰写启示录注释时,曾经使用传统和动貌的方法,发现有时动貌论能够提供最佳的解答,但传统的分类亦有些时候,是最能解释约翰是如何使用某个动词的。我的建议是将动貌论视作能够补充传统分类的宝贵工具,在研究上文下理时问遍(传统和动貌理论的)所有问题,然后看看哪个理论最有功效(参看PiCirilli2005)。

按照动词的形式或功能,可以辨识出的行动种类如下:(1)有继续或持续的意思,用现在式(「我正在做」)、未完成式(「当时我正在做」)或未来式(「我将正在做」);(2)反覆或重复的动作,也可用现在式(「我常做」)、未完成式(「我过去常做」),或未来式(「我将做」);(3)有定点时态的意味,或是指一种单独的动作,或是指整体性的动作,用全体性不定过去式(globalaorist,「圣殿建筑了四十年」);和(4)视为完成的动作,其结果现在存在(完成式,「他已经做了」)或已经完成(过去完成式,「他过去已做完」)。

时态常会被误用,学生必须非常谨愼,读新约时不要太僵硬,例如视不定过去式(aorist)为「一次完成」的时态。诚如司塔格(FrankStagg)的说明,不定过去式从来没有「一次完成」的意思,也常没有动作完成的含义(1972:222〜23)。例如,保罗在腓立比书二章12节用不定过去式:「你们一向顺服」,在肼立比书四章11节:「因为我已经学会知足,无论处在什么状况下」;这两个地方,动词都是高潮性的,强调现有的果效。但同时亦是背景资料,推动情节的进行。在下面一节(四12),保罗用现在时态来澄清(「我知道……我知道……」)。现在时态提供前景,即本段的重点。在其他语气,不定过去式缺乏定点时态的意味更加明显。在祈使语、不定词,或分词中,不定过去式是很普通的形式,而通常毫无这种意味。倘若这三种语气中是用现在式,强调之点便为该动作的渐进性。然而,不定过去式并无定点时态的意味,只有行为的完成(动貌论的不定过去式,类似传统理论中的全体性不定过去式)。

语态(voice)也同样有问题。如今已经不能再说中间语态(middlevoice)主要为反身动词(reflexive)0其意味多半为非直接的,主词受动作的影响,亦参与其过程。有时反身的含义很强(如太二十七5,「他吊死自己」),但有时中间语态实际上等于主动语态(如徒十二4,希律将彼得「收在监里」)。哲伟克(Zerwick,1963:72〜75)说明,中间语态正由被动语态(在异态动词中)和主动语态(与反身代名词连用时)所取代。所以,「方言……将会停止」(林前十三8)不可以解读为强力的中间语态,亦即「自行停止」(参Carsor^1984:77〜79)。参照词典,我们便会发现,pauomai出现在中间语态时,常有主动的意味(如路八24,「浪就止住」)。简言之,慕尔(Moule)的话可作最好的总结:「一般而言,倘若一个解经问题要靠语态来判断,究竟应该从篱笆的哪一边下来,并不容易决定」(1959:24)。

本章篇幅有限,要详细探讨各种语气(mood),实在不可能。不过,在以上所谈间接(非直述)语气的时态用法之外,我还要提出几个要点。假设语气在形式和作用上都与未来相关。在hina子句(经常=未来的目的)和议事性问题中便是如此,重点为潜在的可能性(参可十二14)。但是这一点在条件句中却需要调整。按照哲伟克(1963:109)的说法,所谓第三类条件,gPecm加上假设语气,就是「至终」或「可能」之意;他补充说,有时用于说反话的文字中,讲一种不可能发生的状况(如太二_|^一3)。然而,波伊尔(JamesBoyer)向这个看法发出挑战;他指出,这种状况只与未来事件相关,并没有可能或不可能的假定意味在内(1983:164〜75;参Carson1983:81〜82)。另外一个情况与此类似,也要小心:不可假定用ei的第一类条件就是指因果(Turner1963:115),而当译为「因此」。如哲伟克所陈明,必须从上下文中来推断现实的程度(1963:103)。将命题假设为现实,只是为辩论起见,与实况无关。上下文才能真正提供该子句因果的意味(例如,腓二1),但通常该句话却是不真实的(如太十二26〜27或可三24〜25)。

分词的解释非常困难。有一部分原因,是受到闪语侵入的影响。例如,迂回语(分词+be动词)相当常见,尤其是在闪语部分,如使徒行传第一至十二章(使徒行传总共二十四处,十七处在这十二章)。但我在这里只讲最困难的形式,就是副词式分词。我们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这种分词是讲环境、成因、结果、时间等等。要作决定,困难重重;可能合适的不只一种。我发现,按照句法来将可能性分类会有帮助。例如,我们可以将环境(伴随的环境)、形式(特色)、工具(途径)和成因的分词放在一组;这些都是由弱到强,在新约中经常出现。时间的分词到处可见,不过正被从属子句(如hote子句)’或不定词子句(en%metato)取代。让步分词(如,太七11;徒十九37)和条件分词(如路九25;来十一32)比较不常见。目标和结果子句彼此相关,常不容易分清楚(参路七6;徒八27;最精采的讨论,参Turner1963:153〜57)。戈登•费依警告,在此不宜「过分诠释」(1983:82)。既然分词的基本目的是陈明环境,而指明目的、条件等的方式大半都非常清楚,所以,如果某处所用的是另一种副词用法,上下文应该会有明显的指示。

不定词困难较少,像希伯来文一样,是动名词,和英文动名词的功能相彷。惟一的困难,就是不定词连于希腊文的冠词(往往还有介系词),而作副词用,像从属子句一样。不过,只要有这个基本概念,就很容易察觉、翻译。Cfeto加上不定词表达成因(腓一7;路二4);tou,prosto或eteto在前表达目的(徒七19;雅一18);hdste在前表示结果(路四29,二十20);entd(「那时」,太十三4、25)、metato(「之后」,可一14,十四28)、protou(「之前」,约一"49,十三19)在前表示时间。我鼓励学生将这些虚词视为生字,予以背诵。只要了解基本概念,这些不定词的功能就一点也不困难(参Blass-Debmnner1963:205〜8)。

三、名词系统

1.希伯来文名词比希腊文来得容易。后缀变化(亚甲文、乌加列文等有)在主前一千年左右就消失了。主词与受词是由词序、上下文看出,更常见的则是受词之前有。所有格(genitive)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名词之间的「附属」(construct)或黏附(bound)关系看出。第二个或最后一个名词挟有两者的冠词,并与前者形成「隶属」(of)关系〔例如,「妻子属儿子属王」(译注:中译则为「王的儿子的妻子」)〕。就大原则而言,希伯来文的附属关系包含了希腊文大部分的所有格功能(所有、部分、方式、原因、时间、来源、指涉、内容,和动词概念的主词或受词),加上一部分间接受格(dative)功能(如:结果、途径;参Williams1967:12〜13)。大部分间接受格功能则是由介系词片语表达。

形容词常和所修饰的名词在一起,与其前述词相配。和希腊文一样,也可以作为属性形容词、述语形容词,或名词,不过述语形容词通常没有冠词。比较级形容词在名词之前用min(「比」,参创三十六7);最高级形容词的表达法,是加冠词的形容词(创九24)、附属的关系(代下二十一17),或后面附加-am(弥七4)。所谓的皇家式或尊荣式复数也有比较意味(如创一1的elohim,或赛十九4的adonim),常与单数形容词相连。

冠词与代名词也比希腊文简单。代名词的作用和英文类似,不过所有格代名词是用附加后缀表达,而不是另一个字。人称代名词比英文的含义要强,因为动词本身已可表达人称和数目;所以代名词显为多馀。两个指示代名词指示接近或距离较小的事物(zeh)或遥远或距离较大的事物(hu)。疑问与关系代名词的功能和英文相同,但是希伯来文没有真正的反身或交互代名词;「他们自己」或「彼此」是用附加后缀(反身代名词则用nepes)或是用动词的字干(参上文)来表达。

冠词的用法,与英文也有类似之处。通常是指已知或刚才提到的某人或某事,不过有时亦有指示意味(「那」),甚至可以代替所有格代名词(参撒上十六23)。与分词连用(如在希腊文中),冠词就等于关系子句;也可以有类属的用法,指某一类东西(如士七5「一隻狗」;创八7「一隻乌鸦」),或与形容词连用,显示出最高级(王下十3)。不过,不可以假定缺乏冠词就表示该名词为不定式,因为希伯来文在附属名词的开头会省略冠词,还有一些状况中也会省略。翻译成英文时是否需要加上冠词,只能从上下文来判断。例如,上述冠词的类属用法中,应当译为「一隻狗」(a dog)和「一隻乌鸦」(a raven)(参Williams 1967:19〜21)。

2.可以想像,希腊文的名词系统比较复杂,和希伯来文不同。一句话中所有的位格用法,都靠名词的变化来决定,而后缀变化有三种,第三种结尾又千变万化。位格系统不容易澄清。连位格的总数,学者亦有争议。较前辈的学者,部分採用希腊文法历史发展的看法,主张八位格的系统(主格、呼格、直接受格、属格、夺格、间接受格、位置格、工具格);但几乎所有的近代学者,都按位格本身的形式,用五位格系统,将夺格和属格合併,位置格、工具格和间接受格合併(因为这两种状况下,合併的位格都用同样的结尾)。

我将位格的用法藉以下的表作摘要说明:

一、主格——辨认或指定
A.主词(「父爱子」——约三35)
B.述语主格(「你们是见证人」——帖前二10)
C.称号(「那座山〔称为〕橄榄山」——路十九29)
D.同位格(「王(就是)希律」——太二3)
E.感叹语(取代呼格)
二、呼格——直接称呼
三、属格——定义或形容
A.所有物(「那船,就是西门的」一-路五3)
B.形容(「不义的玛门」——路十六9)
C.补说——同位(「圣殿〔就是〕他的身体」——约二21)
D.与动名词连用——指示动作
1.主词属格——执行所意味的动作(「肉体的私慾」〔存私慾的是肉体〕——约一二16)
2.受词属格——接受所意味的动作(「圣灵的亵渎」〔他们亵 溃圣灵〕——太十二31)
E.比较(「大过他的主」——约十三16)
F.夺格——分离(「在以色列的全体国民以外」——弗二12)
G.来源(「能力出于神」——林后四7)
H.途径或媒介(「藉牧羊人所说」——路二18)
I.部分(「我国家的一半」——可六23)
J.副词属格
1.时间(「他于夜间来」——约三2)
2.地点(「将他的手指沾入水中」——路十六24)
3.指涉(「存不信的恶心」——来三12)
K.内容(「以诸般的喜乐平安充满你们」——罗十五13)
四、间接受格——关系较远的人或物
A.间接受词(「我要还给你所有的一切」——太十八26)
B.有益/有害(「为你们自己积财」——太六19,或「你们对自己的反证」——太二十三31)
C.所有物(「没有一个孩子是他们的」——路一7)
D.副词间接受格
1.指涉(「我们对罪而言是死了」——罗六2)
2.原因(「因怕死而受捆绑」——来二15)
3.关系(「他向神祈求」——罗十一1)
4.位置——限于动作发生之处
a.地点(「他们在船上」——约二十一8)
b.范畴(「因信心里得坚固」——罗四20)
c.时间(「他在第三天将复活」——太二十19)
5.工具——行动发生所「透过」的途径
a.途径或媒介(「用〔藉著〕一句话把鬼赶出去」——太八16)
b.方式(「讲预言而不蒙头」——林前-1-一5)
6.同源(「你会按照你的判断而受到论断」——太七2)
五、直接受格——动作的方向或范围
A.直接受词(「我将真理告诉你们」——约八46)
B.不定词的主词(「而人子被举起来是必要的」——约三14)
C.副词受格
1.衡量——多长(「距离约有扔一块石头那么远」——路二十二41)
2.方式——如何(「你们白白得来,也要白白捨去」——太十8)
3.指涉(「为许多事劳苦」——罗十六6)
D.同源(「打美好的仗」——提后四7)
E.双重受格(「教导他们许多事」——可六34)

我已提供比一般更详细的表,进一步说明释经时常会犯的错误。我称之为「量尺解经」,也就是我相信,每一个句子单位中的文法结构模式,都必须准确辨认出来,然后再将各单位组合起来,才能产生该段经文的意义。通用希腊文文法并不能提供这种资料。到目前为止,我要表达的重点就是:通用希腊文并不像古典希腊文那样准确。

在希腊文中,形容词与代名词的用法相当直接,我们不需要花太多时间研究。何况,我们的注意力是放在句法的功用,而不在其字形上,所以无需多谈在通用希腊文中找出比较级或最高级的各种方法。我们反倒应当注意,就像其他词类一样,类别常会溷用。简单式可以当作比较级(太十八8〜9,/cabs,「更好」),或最高级(太二十二36,mega〖5’「最大」);比较级可以当作简单式(约十二27,tachion,「很快地」)或最高级(可九34,meiz如,「最大」);而最高级通常十分夸大(「非常」、「极其」,参太^一^O;徒十九32),但也可能有比较之意(太二十七64,prdtos,「先前」,与eschatos,「后来」)(参Turner1963:29〜32)。指近(houtos)和远(efcei'nos)之物的指示代名词,一般都可清楚分辨,但也有削弱的用法,几乎等于人称代名词,如一句话的主词(参约十6)。希腊文的代名词很多,各样都有(参Mickelsen1963:145),因此角军释起来毫无困难。

不过,定冠词就是另一回事了。一般而言,冠词的存在与否,与英文的“the”和“a”并不对应。而是,有冠词的名词强调该名词的具体性(如,弗四13的敁pistis被译为「基督徒的信仰」),而没有冠词的名词则强调其抽象面或神学面〔来十一1,「信(pfstis,指相信神)是肯定我们所盼望的」〕。在约翰福音一章1节,这一点就很重要,因为耶和华见证人读为:「道是一位(a)神」,理由是theos en ho logos中,「神」字是没有冠词的形式。这里没有冠词,可以根据两个定律来解释。根据「科伟(Colwell)定律」,在「是」(be)动词之前的名词述语不用冠词(theos),以将它与主词(hologos)区分出来。此外,即使顺序倒转,冠词还是可以不存在,因为hothem会指父神,而theos这形式则是指神性的「品质」。换言之,约翰是在说:「道乃是具神性的」。整体而言,冠词的出现与否,对解释十分紧要。

四、介系词、虚词和子句

1.希伯来文的介系词比希腊文少(vanderMerwe的书中列出二十个希伯来文介系词)。不过,其中各个词的用法五花八门,令人惊叹。按照R.J.威廉斯(RonaldJ.Williams)的说明,介系词M有十五种不同的功能,而!g则有十九种。单单bg—个字,在一本希伯来文字典(Brown,DrivenBriggs)中就占了二页。这便造成解经的困难’因为一碰到介系词,我们就要考虑各种可能性。由于没有捷径可循,我们只得——尝试,看哪一个最合适。在希伯来文中,介系词片语很重要。因为副词很少,介系词片语或副词受格就常取代其地位。例如,ZeZmet(赛四十二3)描写雅巍的仆人「忠实地」促成公理,而(利十九15)则要求以色列人要按「公平」审判邻舍。上下文通常会降低可能性,而如果学生记得每一个字的基本意义〔敁「在内」(in),化「去」(to),拉「像」(like),「在上」(upon)等〕,要确定其含义并不太难。例如,表示其空间位置在某个物件「之上」,与希腊文的间接受格类似(七十士译本通常译作间接受格),因此可以用于有益或有害、间接受词、伴随,或位置方面。可是这些功能都和上述基本含义有关。

希伯来文的连接词很少,这和此语言的基本结构有关。希伯来文表达意思的方法,借重语言的弹性,而非准确性。每一个词都有多重目的,而读者必须从上下文来明白这些字、片语与子句的用意。希伯来文多半都是对等架构,尤其常用waw作连接词,意思就是简单的「和」,但能引介目的、原因、反义字,或任何一种对等子句或从属子句(参Gesenius1910:par.154)。初学者常会因此惊慌失措,但它却使古希伯来文显得含义更丰富。希伯来文中惟一的简单连接词是3,意思一定是「或」;另外,peri通常的意思是「除非」,导出某个警告或提醒的原因。kf和?m是指多重成因,但也可以指让步、重述、条件、时间,或结果。两者的分别在于fcf通常泛指一般条件,则涉及这些条件的细节(vander Merwe1999:300)。后者一般是指条件,但也可以指让步、祈愿、否定,或赘述。!51或是指条件,或是指祈愿,而起er虽通常是关系词,也会指结果、目的、成因、重述、名词或条件子句(但并不常见)。可见连接词本身具多重目的。

所以,有时子句结构较困难,必须先判断究竟是对等子句,还是从属子句。读者只能按上下文的逻辑来分辨。比较译本、参考注释书或文法,都有帮助;不过,最后我们还是要靠自己的主观来作决定。我在此无意介绍所有子句的形式。米寇森(Mickelsen1963:153〜57)讲到两种基本的形式:名词或无动词子句,强调一种状态;有主词和述语的动词子句,则强调运作与行动。每一个子句在文法上都是独立的,或是对等的,只在逻辑上有从属含义。

蓝丁(ThomasLambdin)讲到三种子句顺序:(1)现在一未来式故事,暑面有一连串的逆转式连接词(waw-conversive),建立在一个主要子句上,逐步澄清其思想;(2)非逆转连续式顺序,这些子句彼此在文法上不互相倚赖,只是增添资讯;例如,两个祈使子句,第二句讲出目的或结果(王上一12,NASB译为连续祈使句,但在NIV则为:「现在让我告诉你,你怎样才能救自己和你儿子所罗门的命」);

(3)时间性、习惯性的顺序,其中包含以时间为主的行动,这些行动可以断开,不过却使故事再度开始(如,撒上十七34〜35,中间有两个时间的从属句:「当狮子或熊来的时候」,和「当〔狮子〕转向我」)(1971:279〜81)。这些都是逆转或对等顺序。如果经文使用其他连接词,我们就当按照其意翻译。

2.希腊文的虚词(particle)比希伯来文多得多,却同样复杂;解经时更容易误用,因为古典希腊文会带来错觉。例如,介系词最初乃是加在位格上的副词,以作更深刻的描绘。但是在通用希腊文时期,这些东西本身就成为文法的单位。从古典文学到希腊化时期,大致有五种改变:(1)以介系词代替位格的例子愈来愈多,符合明确化的大趋势。(2)另一方面,介系词的数目则递减,古典时期有十九个,随著历史的演变,到了现代时期只剩七个;在新约时期,Ms和amof已经消失,而ana和anti则较不常用。(3)有几种位格与介系词的并用锐减。间接受格除了与en连用,几乎不再和其他介系词连用。而与三种位格(属格、间接受格、直接受格)连用的,则只剩下印para,和pros(只有一次与属格相连)。现代希腊语只有直接受格才与介系词连用。(4)以副词或名词作介系词使用,有增加的现象,取代了旧的介系词,使得文意更丰富、表达更深刻,例如用emprosthen来代替pro,或以epanS代替epi'。(5)古典式介系词的区分日渐模煳,例如,apo逐渐取代成para,和hypo;efs则与en和pros溷淆不清;hyper与and和peri•重迭(参Zerwick1963:27〜37;Blass-DeBrunner1961:110;例子方面,参Turner1963:249〜57)。

慕尔的观察很正确:「如果解经的结论是建立在古典希腊文上,以为通用希腊文时代的介系词也同样准确,就错了」(1959:49)。可是许多旧的注释书正犯了这个错误。研读神话语的学生必须要小心,谨愼检査这类结论,因为介系词是解经非常重要的工具,对神学的意义影响深远。11

希腊化时期的希腊文採用的虚词和连接词,比希伯来文多得多,不过比古典时期来得少。每个虚词都有很广的用法,只有上下文可以告诉我们,某一个介系词或连接词的用法为何。

疑问虚词(interrogativeparticles)的用法比较直接,尤其若预期答案是正面的话。不过,mg(或m甜)有时较困难,因为通常假定答案是负面的,可是也可以用来指强烈的怀疑。约翰福音四章29节显然是这个意思,撒马利亚妇人一定不可能是说:「这位不是基督,是

么?」按上下文看,因著这句话,全村都接受了福音。所以它一定是质疑问法,新国际本的翻译没错:「这岂不就是基督吗?」

本章大部分所谈的,都与子句结构相关,因为所有的动词语气(如分词、条件句)都可用在子句上。希腊文的子句比希伯来文容易区分,因为连接词与虚词较多变化,且较具体明确。有些作者(马可,路加偶尔)会用闪语式的习惯,过分用对等连接词「和」(kcii),因此读者要按逻辑思路来分辨从属句。另一方面,保罗则偏爱从属子句,搞得非常复杂,几乎无法了解他的主要思路为何(例如,弗一3〜14是一•个句子)。

最后要提的,是新约希腊文中子句的顺序。子句的组织经常和我们现代的想法不一•样,所以可能产生误会。毕克曼(JohnBeekman)和卡劳(JohnCallow)讨论了三个主要问题(1974:222〜28),他们主张,「原文的顺序(在翻译时)不可以原封不动,因为这样也许不能在收受语言(RL,ReceptorLanguage;如英语)中忠实表达原来的信息。」第一个问题出现在语言顺序(经文中子句或句子的实际顺序)与时间顺序(在经验里现实的情形)不一致时。这种状况通常出现在「倒叙」某事时,例如施洗约翰的下监(可六17〜18),最后的事件被放在最前面。如果某个文化不了解倒叙的说法,就会有误会,甚至错到一个地步,以为是约翰与希律的妻子发生不道德的行为。另外一个例子是希伯来书十章22节:「让我们亲近神,存著真诚的心,在信心中满有把握,因为我们的心已蒙洒洁,脱离良心的罪咎,而且我们的身体也已用清水洗淨。」(译注:照NIV直译)在实际的经验中,顺序则是倒过来的,而每一句话都倚赖后面的一句。我们首先经历到洗淨与洁淨;其结果为满有把握,知道惟有信心能让我们亲近神。到那时,我们才能以真诚的心来到宝座前。这种从后往前的写法,在新约里很常见,必须先辨认出来,才能了解。闪族文化的思路往往是自果而因,与现代人的想法恰恰相反。

第二个问题就是,语言的顺序不符合逻辑顺序。在说明某个行动的经文中,时常见到这种差异,如马可福音六章31节。新美国标准圣经按照希腊文的顺序翻译:「他向他们说:『你们自己离开人群,单独前来,到一个安静的地方,休息一下。』因为那里来往的人多,他们甚至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。」但新国际本却以逻辑的顺序安排:「当时因为有许多人来来往往,他们甚至连吃饭的机会都没有,他就对他们说:『你们单独跟我来,到一个安静的地方,歇一歇。』」约翰一书的「从此」段落,在这方面问题特别明显,因为究竟「此」是指后面(二5,三19,四6),还是指前面(二3,三16、24,四2〜3、13,五2),注释书的意见分歧。每一处都必须由上下文来判断。不过,后者有逻辑的溷乱,因为「此」子句(二3上,「从此我们知道我们认识他」)在逻辑上是结果,跟在「若」或「当」子句之经验之后(二3下,「若我们遵守他的诫命」)。毕克曼和卡劳(1974:225)称这点为「理由一结论」关系;我们满有把握自己已经认识他,这结论是基于我们已经遵行了他的命令。我们可以(在某些文化中则为必须)将这句话重写为:「当我们顺服神的诫命,我们就发现自己实在已经认识了他。」

第三种子句结构可以称为「负面一肯定声明」。通常在经文中,用两个字表达负面意思时,前一个字是负面语;而这一点在某些文化中也会产生困难。例如,有些人会误解这句话的意思:「不是照我的意思,而是照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」(约六38),或客西马尼园的祷告:「不是我的意思,而是祢的意思」(可十四36)。诠释者必须明瞭这类古代惯用语。其他闪语模式的子句结构(如对偶交错法、首尾呼应),在第一章(参第66页)已经讨论过。这里我只加一点,即有时候传道人(或翻译者)为了澄清文意,或许需要改变经文的顺序。许多时候,详细解说闪语的文体,反而会造成反效果。听衆的程度和信息的目的,乃是决定的因素。

总结而论,过去的人常将文法结构与社会的基本架构相连。波曼(Thorleif Boman 1960)等人认为,这两种语言有以下的差异(最佳的摘要为Barr 1961:10〜13):

•动态与静态之别。希伯来人以行动为主,强调直线历史中神的行动;希腊人强调默想,以及动作(表相世界)背后真实、不变的观念。

•具体与抽象之别。希伯来思想强调物件的实体,而希腊哲学却将其抽象化,将客体与主体区别出来,且要想清背后的概念。

•对人的观念。希腊人类学教导二元论,不朽之灵魂被必朽之身体囚禁;希伯来的观念则强调外在、可见之表达与内在灵魂的合一。希腊人同时强调个人,而希伯来人强调团体。

这些学者教导说,希腊文形成了一种分析的思想模式,将现状与未来、实体与外表、时间与永恆、身体与灵魂、精神与方法、圑体与个人加以区分。希伯来文则是「整体型」的语言,不注意这些差异。

巴尔(James Barr)对这些区分的语言学基础提出勐烈的批判(1961:第三章)。一开始他就认为,这是人为的比较,因为这两种语言被他们从古代语言谱系中抽离出来,并没有考虑到其他语言的状况。更重要的是,他们所用的语意方法不正确,因为这些学者是用循环推理判断差异,并按照这种看法解读一切资料。真正的问题在于衡量一个文化的哲学和语言之间的关系。换言之,哪一项影响了另一项?他相信,两者要放在一起,并不那么容易。问题是缺乏正当的语言学方法。例如,希伯来文缺乏抽象名词,并不一定是他们强调具体的事,而希腊文有两个字形容「身体」(希伯来文只有一个字),也不一定意味希腊人看出更大的区别。这种区别只和语言的进展有关,和这两群人对实体的看法毫无关联。12

哈理斯(Roy Harris)在《语言迷思》(TheLanguage Myth)一书中,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对照表,来看现代文法的困难。他主张,整个过程都有缺欠,因为所用的方法有错误,将自己局限于源自拉丁文的范畴,而没有从语形学(morphology)、句法,和辞典学来思考。结果为一连串的「固定规则」,死板地定义语言的变数,没有顾到一般人实际讲话的情形。这个系统过于人工化,不实际,强将古老的分类加在正确的用法上。解经学更是经常这样作,将古典希腊文的分类转移到通用希腊文的经文中。并且这系统也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真理:惟有上下文才能决定文法的关系。文法的解析、从该卷书其他地方或另一卷书拿来的例子,提供的不过是可能性,读者必须保持弹性,就像经文一样。哈理斯呼吁,要注重「内在性的语言知识」,让说该种语言的人可以「活文活用」〔换言之,必须不按时间来看(或只看现在),不去讲究它在过去、历史中的用法〕,这才是发展文法「规则」的要诀(p.75)。这一点相当重要,因为容许圣经每一位作者有权用自己的文法模式。我们再也不能说,在启示录中,约翰「没有按文法规则」,或它是「新约中最不具文学性的书」(Zerwick1963:6)。相反的,启示录特意採用启示文学的文法(参本书第十章),而按该书上下文来看,这是完全恰当的。每一个地方,读者都要让上下文作为最后的文法判断。

解经过程

我建议解经时使用「研读纸张」,分成六栏。第一栏写经文,字词的距离按其他栏位中讨论的状况而定。第二栏是文法辨认(例如:未完成式,或工具性的间接受格);第三栏为文法一句法资料(例如:强调持续性,「不住地说」)。第四栏保留给语汇研究,第五栏则是背景一文化资料。最后一栏可以用来作应用(参本书第十八章)。在你读经时,必须将一些重点选出来,下工夫研究。虽然你需要明瞭整段经文,但只有几处需要特别深入的分析(参Fee1983:77〜78,那里详细列出了应当放入的事)。在这几点上,你会想要查考文法和注释,研究以上所提的一些可能性。戈登•费依提到,在作文法判断时,有四个步骤:(1)了解有哪几个可能的解释;(2)参考文法;(3)查看作者在其他地方的用法(用经文汇编);(4)决定在这个上下文中,哪一种可能性最恰当(1984:82)。我还要加上(5)—定要看重整个句法的发展,不要只顾文法的个别单位。

总之,要记住整个句法的情境(即所有用语的相互关系)。事实上,这一点显示我们的讨论有些牵强。若没有句法,就无法作文法判断;而若没有文法的结论,就不能作句法判断。我将文法、语意,和句法分成不同的几章来谈,不是因为彼此不相关,而是因为各有各的问题与范畴。在释经螺旋中,读者同时研究这几项,就会有一种相互倚赖的环,一直向上发展,直到触及整段为止。这是一个大整体的三方面:首先,我们注意到时态、语态,和动词语气的特殊用法,并将它们置于整个句法情境中。其次,我们研究位格和介系词、虚词在整个句子中的功用。最后,我们将句子放在一起,由字的顺序来看重点为何,并追究各部分的关系,以明白这个句子在整段经文中的意义。例如,在希腊文的时态中,现在式与不定过去式问题很大;在位格方面,属格和间接受格最为困难。在希伯来文中,附属名词和逆转式vraw是最复杂的。

且让我实际做一次为例。假设你要诠释一个属格(「的」)片语:“love(「神的爱」)。你应该尝试每一个可能性,看看哪一个最符合上文下理。别忘记文法的决定其实就是翻译的决定;你要问的,是哪一个翻译最与文理相符:所有(「属于神的爱」)、形容(「神圣的爱」)、增补说明(「爱,亦即是神」)、主词属格(「神的爱」)、受词属格(「对神的爱」)、比较(「比神更大的爱」)、分离(「除神之外的爱」)、来源(「从神而来的爱」)、途径(「神给出来的爱」)、副词属格(「像神的爱或对神敬虔的爱」)、指涉(「对神而言的爱」),这些可能性不是尽皆同等(实际上,有一两个可说是几近异端!)。但决定哪个最好,得视上文下理。你也应该使用不同的译本。看见新美国标准圣经或英文标准译本直译的「of」片语时,看看其他译本是如何翻译的。这样,你就能够知道这些译经委员会挑选的是哪一个属格。譬如腓立比书二章1节的两个属格:「所以在基督里若有什么劝勉,爱心有什么安慰,圣灵有什么交通……」。首先广泛地观看其结构,这里的三个事实条件句:「你若有(实际上,你的确是有的!)」;然后留意三者之间的关系。由于第一、第三个子句提到基督和圣灵,第二句很可能是指「神的爱」,因此整句含有三位一体的意味(参Fee,1995:180〜81)。故此,「在基督里」这主旨(motif)很可能是带出其他两个的方向,这两个片语大概是来源属格:「从爱而来的安慰」,「从圣灵而来的交通」。换言之,腓立比基督徒的属灵经历是来自三位一体之神的。

附二意义:解决之道

附二意义:解决之道